记者从省民政部门获悉,近年来,我省孤儿福利事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保障水平和质量逐年提高。但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政策条件、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等因素的影响,我省孤儿的福利保障工作仍很滞后,孤儿的养育保障标准偏低,儿童福利机构不健全、数量少,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难以落实,已经影响了孤儿整体救助水平。
全省仅有5家儿童福利院
按民政部的要求,每个市县都应建有1所服务设施齐全、养育功能到位、资金保障有力的儿童福利机构。目前我省仅有5个市县(区)建立了儿童福利院,多数市县暂时将孤儿托养于敬老院或光荣院。
目前,我省共有5家儿童福利院和2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集中在海口、三亚、儋州、陵水四市县。2008年以来,民政部资助我省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的福彩公益金共1355万元,省级配套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福彩公益金499.5万元,各市县计划配套的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福彩公益金970万元。
在国家和省政府的支持下,儋州市儿童福利院已于去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三亚市儿童福利院迁建项目已动工兴建;海口市儿童福利院扩建、海口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三亚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新建等项目,现已基本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的报建手续,也将动工兴建。另外,文昌、万宁和琼海3个市的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申报计划。
孤儿人均月补助不足300元
目前,我省分散抚养的孤儿享受政府的最低生活救助费月人均不足200元;政府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也不足300元,与国家要求的孤儿供养标准月人均1000元差距较大。
由于我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同,孤儿生活补助也存在很大差距。海口市儿童福利院的孤儿享受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90元;三亚市儿童福利院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而儋州市和陵水县儿童福利院的补助标准仅为每人每月250元-300元。少数在其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生活补偿标准则更低。
我省共有孤儿4841名
据了解,截止2009年7月13日,我省共有孤儿4841名。除了查找不到生父母的0-18岁未成年人大部分在市县级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少数在社会家庭寄养外,其他孤儿绝大部分分散在其亲戚或社会家庭里抚养,极少数由民间慈善机构抚养。(陈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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