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距今冬开栓供热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统计数字显示,全市采暖费收费率目前仅为40.43%。记者昨日(29日)从大连市最大的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大连热电集团获悉,截至10月23日,集团采暖费累计收费率为42%,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7%。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建小区入住率低、整体分户率低等五大主因导致了收费率偏低。为确保供热企业采购燃煤的资金充足,使居民正常享受供热服务,市供热办提醒市民及时缴费,并针对几大缴费误区发出警示。
作为大连市最大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企业,大连热电集团目前担负着大连市中心区近320家工商业热用户、2050多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其中居民采暖面积为1200万平方米、占大连市城市集中供热建筑面积的1/3,热用户12万余户。为方便用户交费,集团收费管理部今年在13个供热站所设立了收费点,新增两个银行收费咨询点,另有部分交联合收费处代收。即便如此,截至10月23日,累计收缴采暖费11,806万元,收费率4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7%。据介绍,热电集团每年燃煤采购资金需5亿元,采暖费收缴率低将影响热煤的顺利采购和冬供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此,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并网小区采暖收费率低、采暖用户整体分户率低、房屋过户陈欠费用争议,以及采暖费陈欠主体部分环节的不明确都是导致目前收费率低的原因。据介绍,大连市新并网小区多为新建小区,由于部分住户购房后装修不予使用,或部分未售空房的存在,当年不用热的住户申请办理了停供手续,使新并网小区当年的收费率偏低。其二,目前采暖用户整体分户改造程度还比较低,也不利于供暖企业对用户用热情况的管理和控制,难以避免长期欠费情况的发生。
另外,随着房屋买卖交易的日趋频繁,由采暖费陈欠引起的纠纷也逐渐增多。新房主在购买房屋时未及时到供暖企业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对采暖费欠费情况进行查询,督促前房主缴清欠费而产生了争议。市供热办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应主动到供暖企业对房屋前期欠费情况进行查询,并及时到供暖企业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2005年采暖收费政策改革前,采暖费作为福利,由用热人所在单位承担热费期间产生的陈欠费用,市供热办表示,用户查询欠费时应明确欠费主体,若为单位欠费,用户应积极与单位协调,追缴单位欠缴的采暖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为个人欠费,用户则理应补缴所欠采暖费及滞纳金。(赵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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