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的“留房族”:不是投资客 不自住留给儿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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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的“留房族”:不是投资客 不自住留给儿女
2009年10月23日 10:08 来源:沈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开栓日期的临近,沈阳许多新购房的业主都去供暖公司办理停供,在办手续时,理由一栏里写明“无人居住”。他们买房,既不是自住,又不是投资,那是做什么用呢?10月22日,刚办完停供的新世界湾景华庭业主、52岁的赵阿姨对记者说,这套房子是留给儿子结婚用的。

  据记者了解,在许多楼盘中,父母给儿女购房留作婚房的还真不少;此外,还有许多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年轻人,提前出手为自己购置房产,或留作婚房,或作他用,他们共同形成了——“留房族”。

  不自住留给儿女

  赵阿姨说:“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是两年前买的,当时儿子准备结婚,当年交房时不久就装修好了。可小两口并没有急着办,等到去年才办。办完后在新房住了一天,就搬回他们自己家了。”据她介绍,儿子在和平广场有一套两室的房子,小两口愿意住在那儿,因为离两人的单位都近,上班方便。

  由于儿子暂时不愿意搬家,所以房子就闲了下来,赵阿姨动了出租的主意。可是装修时都是按自住标准装的,用的都是好材料,所以她特别挑房客。

  “留房族”有别于投资族

  长白一个楼盘的销售经理对记者说,有许多父母提前给儿女买好房,不过产权证是写了自己的名字。据他介绍,现在个别的父母担心儿女结婚后会离婚,涉及到财产纠纷时,比较麻烦。父母给儿女买房,自己出钱写自己名,无论是媳妇还是女婿都挑不出理,即使有什么问题,也是婚前财产,这也是保护自己孩子的一种办法。

  “留房族”的出现,虽然不像投资客那般目的明显,但也是众多购房人群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购房的动机非常传统,也很单纯。他们的出现,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家庭有多处房产的事实,不过他们又与以赢利为目的的投资客有着本质的区别。(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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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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