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3日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针对市供排水集团提出的“关于尽快调整自来水价格的请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并请示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同意,市物价局拟于11月中旬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
据了解,本次水价调整听证会设代表33名,将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代表组成,由市物价局委托市消协及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听证会另设旁听代表10名,向社会公开征集,凡自愿参加旁听的市民,可在13日、14日两天内向市物价局价格处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旁听代表,额满为止。
据了解,目前哈市市民所交的每立方米2.6元“水费”,包括自来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其中自来水水价1.8元、污水处理费0.8元。近年来,哈市水价共进行过两次调整,一次是在2001年,居民用水由每立方米1.3元调整到1.8元;另一次是在2007年,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5元上调到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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