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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大名醋”永春老醋国家标准获批

2011年05月31日 14: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永春5月31日电(陈悦恒 施由森 苏巧凤)“中国四大名醋”之一的永春老醋有了国家标准。31日,笔者从福建侨乡永春获悉,《地理标志产品 永春老醋》国家标准近日获国标委批准发布,该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按国标委批准发布的永春老醋国家标准规定,根据理化指标不同,永春老醋将分为特酿级、精酿级、优酿级和佳酿级四级,并规定永春老醋陈酿必须达到三年以上,总酸不低于五度。

  与山西老陈醋、镇江香醋、四川保宁醋并列“中国四大名醋”之一的永春老醋,其制作工艺历史悠久,早在北宋时期,永春民间就开始采用红粬酿造的传统工艺制作永春老醋,因而永春老醋又被称为福建红粬醋。

  永春老醋以其优异的品质和独特的口感倍受消费者推崇,产品远销东南亚和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和第三批“福建老字号”等金字招牌。

  近年来,福建永春为进一步做大“醋文章”,在传统老醋的基础上结合保健养生,开发出了醋胶囊、醋豆等附加值较高的保健醋食品,并尝试与饮料结合,成功研制出多种口味,可让消费者亲自动手调制的醋饮料。

  据悉,永春现有永春老醋生产企业6家,年产量近万吨,产值达亿元人民币。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的出台实施,将提升永春县域特色产品品牌附加值,为打击假冒永春老醋的行为提供科学依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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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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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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