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日)下午,市长赵一德主持召开第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温州市优化民间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市、区两级城市建设管理及部分社会事务权限意见》。与现行实施的流程比较,温州民间投资建设项目不仅审批手续大大简化,而且审批时限缩短一半以上。同时,20个市级职能部门将180多项事权下放到区级,赋予各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城市管理权。
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温州市优化民间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是温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适用于土地已通过招拍挂取得民间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工业项目将合并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节,合并施工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三个审批环节。明确限制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交通影响评估以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要求必须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完成。对建筑面积少于10000平方米的工业项目,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审定后,直接进入施工图阶段,不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审批。对重大设计变更,由主办单位通过会商机制集体作出决定,不再重复走程序。
据了解,通过提速提效,温州民间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由原来的19个分别简化为14个(房地产)、13个(工业项目)、12个(10000平方米以下的工业项目),并结合并联,审批时限由现在的91个工作日(不包括中介机构工作时间),缩短到37个工作日以下。
将市级职能部门事权下放到区级,是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意见》,新一轮的简政放权将坚持依法合理充分放权原则,坚持责、权、财相匹配原则,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涉及城市建设管理类137项,其他社会事务类48项。下放到鹿城、瓯海、龙湾区的权限,采取直接放权、委托放权、内部调整放权等方式进行;下放到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生态园的权限,则根据发展需要,由区设置相应机构,同时挂市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牌子,通过委托实现间接放权。据悉,此次事权调整必须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
昨天的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讨论了《“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计划、财政报告,听取并原则同意了温州市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匹茨堡市、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和四川省广元市结为友好城市等事项的汇报。
常务副市长彭佳学,副市长黄德康、孟建新、徐育斐、周少政、章方璋、仇杨均、陈浩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高柱等列席会议。(尤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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