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国防科工委消息,7月14日,国防科工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重点地区船厂治理工作座谈会。国防科工委副秘书长胡亚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来自重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西等八个重点地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前期船厂治理工作情况,并着重研讨了船厂治理下一阶段工作。
今年以来,在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中,各地区船厂治理又取得新的进展。目前,全国列入专项治理范围的造船厂(点)三分之一被关停并转,非法违规造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根据国防科工委的初步统计,全国共有造船厂点约3050家,纳入本次专项活动治理范围的造船厂点共1000家,截止2006年5月31日,各地已关停并转造船厂点303家,完成整改的291家,正在整改的406家。
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各地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联合海事、船检、渔检等部门,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船厂治理。特别是今年以来,各地区抓住推进实施《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试行)》工作主线,积极宣传贯彻并分级分批对各地船舶行业管理人员、技术专家以及造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列入治理范围造船厂(点)的检查和整改;并将船厂治理与规划、发展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或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淘汰落后生产方式,扩大生产规模,走规范发展的道路。同时,各地船舶行业管理部门以专项治理为抓手,逐步理顺和建立了省(区、市)政府船舶行业管理体系,行业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落实。
胡亚枫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地区在强化治理阶段所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指出,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是船舶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船厂治理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是树立中国造船业良好国际形象的重要举措。目前,船厂治理工作已经进入验收回顾的“决战”阶段,还有相当一部分造船企业存在侥幸过关心理,对整改持观望态度。各地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厌倦、畏难情绪,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加大治理力度,并积极研究和探索船厂监管的长效机制,防止非法违规造船现象的死灰复燃。 (陈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