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共同目标的统一整体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一个有着共同目标的统一整体。这三者的统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执政的手段与目标相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自身建设与党的历史使命相统一的体现。
首先,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体现。党的领导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障,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前提。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也是党的领导的宗旨,还是依法治国的目标。没有人民的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失去了终极的目标。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路径,它需要以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前提和目标,也需要党的领导作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就需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其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的手段与目标相统一的体现。手段与目标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党执政的长远目标当然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现实目标就是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了实现这些宏伟的目标我们党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相对于我们党的目标来说这些都是手段。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手段与目标高度统一的具体体现。在实现党的执政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目标定位,又要充分发挥它们的手段作用。
再次,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自身建设与历史使命相统一的体现。党的自身建设是党的事业得以成功的基础,是党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只有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党才可能长期保持其强大的生命力,赢得事业的成功。在我国,目前我们党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从长远来看,我们党更面临着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使命。党的现实任务、历史使命与党的自身建设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都要求我们党必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个执政”既是我们党自身建设的需要,更是我们党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的要求。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全面坚持“三个执政”必将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进而确保党的长期执政与良好执政,确保社会的和谐进步与健康发展。(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教授)
(来源: 《瞭望》;卓泽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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