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占必征 “公共利益”内涵被无限扩大
从整顿开发区、叫停大学城,到暂停审批高尔夫球场,停止别墅供地……按理说,中央政府对乱占耕地进行了一系列“铁腕”清理,那滥占土地之风为何还屡禁不止呢?
按法律规定,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没有权力批准建设用地。但从已披露的一些土地违法案件来看,县、乡两级政府动辄就把成百上千亩的土地批给用地单位或个人,且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法。
近些年来,房地产带来的“繁荣”使地方政府的土地招商热情更加高涨,而地价上升的确让一些地方实现了“城市升值”的战略目标。武汉市房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武汉市出让土地虽然同比仅增0.3%,但交易额却猛增58%。在该市当年新增长的财政收入中,土地收益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地产招商,并不完全是为了表面的繁荣。东北地区一位大城市的市长告诉记者:“我最担心房地产市场趋冷,那将直接影响我任期内的GDP增长。”东部某省国土资源厅曾测算,该省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要消耗2.4万亩土地。一些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上做文章,形成了占地─收益─再占地─再收益的恶性循环。
业内专家认为,“房地产依赖症”是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违法用地的主要“病因”。而一些领导干部对土地违法案件,往往认为是“出以公心,为了发展”,睁只眼闭只眼。一些职能部门甚至和地方政府共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避审批。正是有这样的驱动力,耕地保护的“红线”逐渐变成了“弹簧线”。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的问题是,不论投资主体、投资目的,谁都可以强行征用集体土地。有占必征,使公共利益的内涵被无限扩大。”显然,公共利益不明,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清,随意圈占耕地的现象就很难制止,农民的利益也将继续被剥夺。
“抡起的是大棒,砸下去的是鸡毛掸子,清理了那么多违规用地,却鲜有人为此丢乌纱帽。”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杨圣明说,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之所以不被某些人当回事,就是因为对违规渎职批地、卖地者缺少配套追究机制。
耕地“红线”必须变成“高压线”
调查显示,去年在土地治理整顿期间,全国撤销了七成开发区,面积核减了六成多,但在核减的开发区中,土地复耕面积并不是很高。有的地方心存侥幸,等着“禁令”过后再重新上马。“先上车后买票”,是时下一些地方发展地方经济冠冕堂皇的理由。
某省一位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坦言,目前国内的大部分建设项目,发展改革委、体育局、旅游局、教育局等部门都搞立项审批,对这些“先斩后奏”并已由当地政府批准的项目,土地部门只能开绿灯、办手续,否则就会说你“阻碍经济发展”。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潘明才司长分析指出,我国刑法规定,“对徇私舞弊、非法批占大量土地的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现实生活中,千分之几的低处罚率,既损害了法纪的严肃性,也没有使违法者受到震慑。只有将耕地保护纳入政绩考核体系,责任追究到位,才能考核到位。
有专家建议,当前首先要重新确认现有耕地数量,摸清基本农田保有量,将耕地保护指标列入考核地方党政一把手政绩的主要内容。只有把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变成“高压线”,才能保住子孙后代的粮仓。其次要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降低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成本,对新增建设用地征收费用按比例上缴中央财政。三要确立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克服规划执行的盲目性,规划修改的随意性,让耕地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半月谈 作者:陈芳 汤延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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