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居者有其屋”
部分公众对束克欣等人的观点提出质疑:为什么从古人就开始倡导的“居者有其屋”现在却要被颠覆?而一些专家认为,其实,居者有其屋不等于人人都买房,社会应该有一个包括租、买在内的多元化的房屋供应体系。
官员束克欣也建议全社会应该有一个“梯度住房消费体系”。这个体系至少包括:政府要实行租赁价格的上限管理,适当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搞活房屋租赁市场;政府也可以投资建设一部分公有住房,供公务员租赁。当然,这还需要工资制度改革相配套。政府还可以建设一部分廉租房,供纳入低保的人群租赁。
刘福垣在他最近的一篇文章中说,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矛盾和摩擦是不可避免的,理顺体制和机制是需要时间的,政府既不能容忍开发商的暴利,也不要迁就低收入阶层不切实际的要求。中央政府必须下决心规范地方政府和银行在地租、税费和利息上的短期行为。好的政策应该是,只给住宅产业的投资者贷款,不给住宅的消费者贷款,同时给租不起住宅的少数困难户发放补贴。
沈晓杰认为,一些专家、官员喜欢用住房自有率来说事,其实即便中外住房自有率具备可比性,也应该明确两个前提。首先,一些国家住房自有的背后实际上有一套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让能买房的买房,能租房的租房,租房中又保证能租公房的租公房,能租私房的租私房。其次,不少西方人有迁徙移居的习惯,而大多数中国人则习惯长期生活在一个地方。
经济学家:工资中没包括房价
作为经济学家,刘福垣更多地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为什么广大工薪阶层不适宜买房。他说,实际上,作为劳动力价格的工资中,实际只包括房租,而不可能包括房价。
刘福垣说,他希望工薪阶层能理解的是,在正常的劳动力再生产状态下,只获得劳动力价格的劳动者,是没有钱买房子的。只有收入中包含了一定剩余价值的靠脑袋赚钱的劳动者,才有可能买房子。
刘福垣解释说,在没有外援的条件下,一般工薪阶层如果积累了所谓的首付,其劳动力必然是在萎缩的条件下再生产的。而所谓的月供,如果超过了月房租,其劳动力还是在萎缩的条件下再生产的。
如果一个国家的大量劳动力萎缩再生产,消费结构混乱,必然引起产业结构失衡。所以,工薪阶层购买住宅对个人和社会都是不经济的。工薪劳动者在他的收入超过了劳动力价值之后,再考虑积累购房款,才符合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规律。这是工薪阶层惟一理智的选择。
“社会不应该鼓动年轻人的浮躁情绪,使他们陷入‘房奴’和‘车奴’的尴尬境遇。”刘福垣说,买房的人还应该看到,所谓购买了公寓楼一个单元,实际上不过是预交了70年的房租,获得了一定空间的使用权。
虽然从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工资只包括了房租,可为什么大多数还是愿意选择买房而不是租房?即便买房,也不买二手房?
大部分年轻人心里的一本账是,在交通便利的地方租房,房租其实也是天价,替房东打工,还不如自己成为房东。还有一个因素是,现在不买,难道等到以后更贵的时候再买吗?另外,买二手房目前也是雾里看花,而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些地段的二手房也不便宜了。
大部分年轻人“租房不如买房”的心理,折射的是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不建全。沈晓杰说,他之所以反对有的学者用“享有”住房的概念替代“拥有”住房的概念,是因为政府不可能拿出大量的资金来补贴租房市场,以保证不买房的人能够租到价格合理的房子。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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