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汽车司机马英豪“二次辗轧”致人死亡一案作出判决,马英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9797.2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7日22时40分许,马英豪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轿车,在逆行车道上将被害人撞倒,继续南行约80米,稍作停顿后又驾车调头返回,从被害人的身上辗轧过去,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英豪在交通肇事撞人后,开车掉头返回辗轧被害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马英豪表示不服此判决,将提起上诉。(马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