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王岩 孙宇挺)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今天说,专利法的某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
路甬祥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利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作上述表述的。
中国专利法是一九八四年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一九九二年和二000年先后由七届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修改。
路甬祥说,专利法对建立中国的专利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也有一些急需补充和修改的地方,建议将专利法的修改列入常委会明年的立法计划。
他介绍,这次执法检查中,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都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主要包括:通过完善专利授权制度,更加突出对发明专利的鼓励和保护,并提高专利权的稳定性;进一步明确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线,合理规范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权益分配;明确各种专利权属关系,充分调动企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及个人发明创造和获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积极性;完善有利于研发人员、发明人向企业转让专利申请权、促进专利实施的法律制度;建立更加有利于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赔偿制度;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体制,建立民事、行政、刑事程序衔接,及时有效、统一公正地解决纠纷的司法保护制度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