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一名6岁女孩在昆明市圆通山动物园内与老虎合影时惨死于虎口。事情发生已近一周,除了动物园方面道歉、关老虎“禁闭”、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外,还听说肇事老虎将永久性“下岗”,终身不能表演。或许这只老虎真是野性难驯应该“下岗”,但让老虎与游人表演合影的责任人呢?
咬死人的老虎属于昆明市五华区动物表演队。事后有多名专家分析,闪光灯、香水、尖叫等刺激性光线、气味、声音,都有可能诱发老虎的过激行为;而春天正是雌性猛兽的发情期,猛兽会产生易怒等情绪波动,因此游客的人身安全并不能得到绝对保障。以上种种,作为专业的动物表演团体,五华区动物表演队应该十分清楚,但他们仍然敢于让游客冒着生命危险与老虎合影,目的就是为了5元或15元的收入。这种安全意识淡漠的经营行为,危害绝对超过猛兽本身。
让老虎通过“下岗”的方式为咬死人事件负责,是非常可笑的。毕竟老虎是猛兽,没有思维也不够理性,是有思维、够理性的管理人员利字当头,作出了危害游客生命安全的行为。如果这些见利忘义的人不“下岗”,那么就算咬人的甲老虎下岗了,仍然会有乙猛兽、丙猛禽引发悲剧。
与猛兽合影这一经营项目在许多地方都有,原因之一是近年来公益性动物园或表演团体因政府拨款减少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境地,管理者不得不想尽办法开发各种经营项目牟利。利益面前,一些团体无视安全问题,肆无忌惮地挖掘野生动物的“剩余价值”。这个问题值得城市管理者深入思考。
昆明咬死人的老虎“下岗”未必不是件好事。从若干年前西双版纳的人象冲突,到去年许多城市闹起的“狗患”,再到如今的老虎咬死人事件,人与动物如何相处问题引发越来越多的思考。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在多个方面建立和谐,包括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目前,仍有许多野生动物被滥杀、被关押、被利用、被端上餐桌……这离人与动物相互尊重、彼此留有生活空间的和谐关系尚有很远的距离,社会各界需要做出长期的努力。(作者: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