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务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贯穿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教育中,应注重抓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注重解决政治立场问题。面对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矛盾与国际矛盾交织的新形势,政法队伍只有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才能有效服务“四位一体”的建设大局,保障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应对国内外的复杂局面,承担起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责任。正确的政治立场的核心,就是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法机关的一切工作部署,都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执法活动,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严格公正执法,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一切改革措施,都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都要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切法学教育和研究,都不能背离四项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要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的机制,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对广大政法干警来说,群众观点不仅是一个感情问题、方法问题,更是根本立场、根本原则问题。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深刻领会这个本质要求,必须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警民关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和谐,甚至出现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政法干警在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脱离了群众。广大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坚决根除一切特权思想,真正把工作基点放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上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灵魂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从严治警,首先要治理脱离群众的特权思想。加强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关键要着眼于密切警民关系,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提高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我们在各项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对群众要有关爱之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处理问题,在与群众的感情沟通中,实现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三要注重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近年来,政法领域意识形态的主流是好的,但也不平静,敌对势力极力攻击并妄图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司法制度;同时,社会上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政法机关的人民性,否定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等非马克思主义思潮有所滋长。我们切不可低估这种思潮对政法队伍的影响。政法战线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导法制建设。一方面,要教育政法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增强抵御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渗透破坏的能力。在司法改革、司法活动中,在法学教育研究、出国培训、对外司法交流中,都要体现这一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政法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引导舆论,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占领政法意识形态阵地。
四要注重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解决政法干警的政治立场、群众观点、思想方法问题,重点要抓政法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基层科、所、庭、队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建设。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干部“四化”方针的要求,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清正廉洁、熟悉法律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选拔到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中去。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真正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和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考验,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政法机关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担负着重大政治责任。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把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好,特别是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带警风。要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增强党的意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一切执法活动中,体现在自觉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着力健全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体制,健全政法队伍的管理机制,健全政法机关的保障机制,特别要下大功夫解决贫困地区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问题和中西部地区基层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使之更好地担负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要重视加强党委政法委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市(地)、县(市)党委政法委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委政法委协管干部的程序,规范党内执法监督的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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