犒赏:10万元雇凶费
市纪委办案组就日记本问题找许志远谈话,许志远承认了曾经与自己下属机要员小陈有性关系。
许志远,男,生于1952年4月13日,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副主席(副局级)兼区委办公室主任。
许志远在向办案人员谈到与小陈的关系的时候,一再为自己辩解:“我与她的关系维持了几年之后,就越来越疏远了。特别是最近半年多来,这种关系就断了。”
办案人员又一次查看那个日记本,果然在后面的几篇日记里有这样的记载:“骗子!不得好死!”“我不会放过你的……”
办案人员在外围的调查中,确实有知情人反映,说这位小陈到许志远的家中大闹过。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小陈神情恍惚,先后两次住院。最初的病态是失眠,神经官能症,曾经以精神病住院治疗过。
办案人员从上缴的许志远使用的手机里发现了一条短信:“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发信的时间:2006年1月31日7点59分。这天正好是农历正月初三,也正是小陈失踪出走的那个日子、那个时刻。
办案人员又一次找许志远谈话:“1月31日早晨7点多,你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一句问话,让许志远顿时紧张起来。
办案人员:“你们闹翻以后,她是不是不依不饶?”
许志远叹了口气:“是她太过分了!她不但给我女儿手机发恐吓信,还到我家大闹,弄得满城风雨。她把我逼上绝路了……”
许志远向办案人说出了刘小明。
刘小明,曾经是为许志远开车的司机。后来离开许,干起了个体。先是开了个饭馆,由于不景气,赔光了老本儿。他找到许志远求助。许志远给他借款10万元,他搞了一个涂料厂。刘小明赚了钱,没有忘记恩人。2006年春节,刘小明带着10万元来许志远家还债。许志远把刘留下,两人喝酒。许志远告诉刘小明,自己眼下遇到了一个坎儿,如果处理不好,自己这一生就彻底垮了。许志远说出了被小陈死死纠缠难以脱身的事。
刘小明问:“你明说,怎么办?由我来!”
许志远:“我就是盼着别让她再缠我了!”
刘小明想想,会意地点点头:“放心吧,我肯定让你满意。”
分手的时候,许志远没有接受刘小明还回的10万元钱,说:“这钱你拿回去,等于你为我帮忙的犒赏。”
刘小明带着10万元钱离开了许家。到家后,他给许打电话:“咱们说的事我初三就办。”
许志远:“那我就安排初三全家去外地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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