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于伊拉克当地时间30日6时5分被送上绞刑架处以死刑。
当然萨达姆被处死该是意料之中的事,萨达姆是在一场战争之中被捕的。而远在2003年12月,战胜国的布什总统就告诉“ABC新闻”:萨达姆是个“令人憎恶的专制者”,“让我们看看他得到什么惩罚,不过我认为他该处以极刑。”而且他指出要让“伊拉克人”来决定惩罚。
而且,他被指控的谋杀罪只要一件成立,他就可被处死。在大军压境之下要处死萨达姆其实易如反掌。
但是急于处死他究竟能解决什么问题,并不确定。
白宫发言人在终审裁决后欢呼这是“法律统治取代暴君统治”,那多少是夸张的。
杀害任何无辜都会令人厌恶。但是,当我们说萨达姆以企图谋杀他为由下令杀害杜贾尔村148个村民案构成“谋杀和反人类罪”的时候,我们又该怎样看待造成更大量的无辜平民伤亡的人?
如果法治意味着为社会维护住一种稳定的秩序,使得文明的活动能持续进行的话,那么处死萨达姆能有助于伊国有稳定的秩序吗?伊拉克距离法治的确还有相当距离,但假若真能通过对萨达姆进行公开的公平审判,使得伊国人在见到公开、公平的审判之后而对于法治程序心服和信服,审判倒也可能对“法治”有助。
但实际并非如此。例如就在审判萨达姆时期,至少三名辩护律师贾纳比、祖拜迪和奥贝迪被杀了,主审法官居然被当局指为偏袒萨达姆而撤换。处死萨达姆不会加强人们对司法制度的了解、信心或支持。
处死他对伊局现状未必有好的影响,更可能有坏的影响。美国可以不在乎反对死刑的欧洲,可是伊国现状是派系、族裔混战,处于分裂状态,美国迄今束手无策。
路透社报道,终审裁决之后,巴格达街头没有大肆庆祝或反对的活动,传媒一片沉寂,有的市民说自己不反对判决,但是担忧现在这样做会带来另一轮的暴力。
“美联社”报道,驻伊美军有人觉得萨达姆“还有很多支持者”,处死他会引起问题。也有美军说萨达姆在位时很多人生活比现在好,例如在饮水问题上。一个伊人说,在萨达姆统治时期伊拉克安全多了,没有分裂性的暴力,也没有大规模的绑架事件。他说:“当时好人不会被杀。萨达姆只杀他的政敌。现在人人都会死,好人坏人都一样。”
复兴党已经表明,处死萨达姆之后该党将会采取全面“报复”行动,以后不会参加跟美国和伊拉克官员的谈判。(来源:美国《侨报》 作者: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