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未覆盖八成以上就业人员
失业现象是客观存在,许多国家因此以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目前在全世界172个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有40%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包括中国。
1951年2月,中国颁布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由于当时理论界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失业问题,失业保险被排除在社会保险体系之外。直到1986年,“待业保险”制度开始建立。而它仍然是一种覆盖范围仅限于国营企业,且保障层次很低的失业救济制度——失业者个人并不承担缴费义务,而享受的待业救济金也仅仅是为了解决失业者最基本的生活困难。
1993年,国家通过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待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三条保障线”来保障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将“待业保险”称为“失业保险”,将“待业救济金”改为“失业保险金”,并扩大保险对象的范围。至此,中国现代意义的失业保险制度才真正建立。
不过作为在社会保险体系中,仅有的两个有专门《条例》规范之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在实践中却远没有想象的好。比如农民工依然游离于失业统计和失业保险范围以外。”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对记者说。
“只要保证老板不拖欠我的工资就阿弥陀佛了,哪还管什么失业保险?”高中毕业后就来北京当保安的孙跃对记者说。来北京有5年时间的孙跃已经换了3个单位,在2003年“非典”期间曾经失业,回河北农村老家呆了半年多,失业保险与他没什么关系。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中,数据显示,到“十五”期末,尽管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人,全国参加基本失业保险的却仅为1.06亿人。这就意味着有86.1%的就业人员并未被失业保险制度所覆盖。
“收缴困难”VS“有钱难花”
唐钧称,现在失业保险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扩大覆盖面和资金收缴阻力重重。以前的失业保险费是由国家统一包,现在则是国家、企业、职工分担。目前在有的地方,即便是已进入覆盖范围的企业和单位,收缴率也不高。
“虽然失业了,但我们并没有领到失业保险金。”42岁的周国庆很无奈地说。周是广东省北部山区一家县级市集体企业的工人。2003年的时候,他所在的这家工厂因为连年亏损已经处于停产状态。但企业迟迟没有和他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也谈不上失业保险。
“全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参保率仅为30%。”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成才向记者介绍说。在西安,国有企业参保率比较高,达到96%以上。但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失业保险缴纳不理想。
缴费不理想直接导致地方失业保险基金的缺口。来自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的数据显示,2006年1至8月,河南省有42万失业者领走8.5亿元失业金,但同时基金收入只有8.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已亮起了‘红灯’。2005年,我们的失业保险基金就已经欠费高达3.9亿元,而到今年8月底,欠费已超过4.1亿元。”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王中朝对记者说。
一方面收缴困难,而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基金又面临“有钱难花”的局面。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称,2004年末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6亿元,到2005年末结存已达511亿元。
如何保障“饭碗”的同时,兼顾公平,是政府面临的首要福利问题。《“十一五”规划纲要》是这样计划的:(要)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失业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
但更大范围地促进就业,在目前看来显然还有难度。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谢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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