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到安全套引起争议,这回是郑州。
媒体报道说,郑州市娱乐场所百分之百安全套摆放计划“引发争议”、“艰难进行”。我不记得这是几多回听说娱乐场所摆放安全套引起争议,也不知道今后还会碰到几多回。
娱乐场所摆放安全套,我知道的最严重后果是,几年前有一家报道卫生部门将推行这一做法的媒体被公安部门严厉指责,又因这指责而成为“违反宣传纪律”的一个大错误。
今年最大的一次风波,是哈尔滨市预防艾滋病计划培训了一些小姐。这次没有什么部门出来严厉指责,但舆论上遭遇的口水之多却是空前的。
实话说,每次看到这些“争议”,我都会恍恍忽忽,不知生活在怎样的年代。我恍忽记得,最初有的国家认为艾滋病患者是咎由自取,“病了活该”;有的国家认为“我们优秀的生活方式就是天然的艾滋病免疫药”;但很不幸,“活该的人”在世界上一些地方已经占到总人口的半数左右,笃信“优秀生活方式”可以达到免疫效果的地方疫情在迅猛发展。
在古代社会,传染病往往被贴上道德标签。今天,我们这片土地上仍然没有对性传播疾病给予道德上的赦免。是的,既然染病者是“坏人”,是受了“西方腐朽堕落生活方式的影响”,是“道德败坏”的报应,那么“打击”又有何不可呢?而疾病传播的事实告诉我们,即使这种“不道德的疾病”也更多地眷顾生活在底层的人们,而并没有在社会各阶层呈现“机会均等”的状态。在世界上,大面积艾滋病感染的国家也在非洲,而不是“生活方式腐朽堕落”的西方。
艾滋病是如此可怕,当一个非感染者想到感染的可能性时,脑子里将会出现一幅绝望的场景。这种绝望扩大成为社会认知时,人们能够描摹的只是严重的经济后果:“发展成果毁于一旦”,“GDP将降低多少个百分点”,“劳动力缺乏”,“社会医疗负担不堪承受”。也许这都是真的,但社会防治一种疾病仅仅是因为经济的考虑,而非人的健康权的实现;仅仅是为着“打击道德败坏行为”,而不是为了使人们尽可能远离病痛吗?
如果没有吸毒和淫乱,艾滋病会少很多。但在中国,艾滋病感染者中不少是卖血和接受输血者。就算吸毒和淫乱行为,难道我们就可以说如果你要这样,那么感染也是活该吗?人们可以洁身自好,也应当洁身自好(尽管这也并非绝对没有机会感染),卖淫嫖娼行为也应当受到打击,但不能认为为了良好的风气或者“优良生活方式”的建成,宁可在这样的行为发生之时不去降低感染的可能性。
当我们说到不良生活方式或非道德行为时,也许并没有对应任何一个具体的人,但娼妓和嫖客也有获得免疫的权利。对卖淫嫖娼的打击,不包括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疾病免疫资格,“让他们得病”并非法律的惩罚,也不是一个人道社会应有的态度。“一边打击卖淫嫖娼,一边培训小姐使用安全套”;“一边扫黄,一边在娱乐场所摆放安全套”,有什么不正常的呢?打击是执行现行的法律,而让他们尽量免除疾病的痛苦是文明社会的必需。
一个文明的、人道的社会,该怎样展现公正,伸张人的权利?人的权利不是“好人”的专属品,对疾病的防治、对病人的同情应排除“染病的道德原因”。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