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管老爸”
社保基金难自保,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绍光表示,“里面有根本性的体制问题未得到解决。”
缺失最基本的信托责任承担者被认为是社保基金屡被挪用的主要原因。李绍光说,尽管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保经办机构作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与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分开。但实际上这只是“行政体系内部的分开,不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分开,极容易产生操作风险”。
地方政府在社保基金管理上,既当监管者,又同时成为委托人、投资人和资产管理者,角色模糊不清,使得养老基金缺乏独立和足够的行政监管。
历次对社保基金检查所暴露的问题无不说明这一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材料说,在很多地方,地方政府修路、建学校,甚至发工资缺钱时,都“首先想到挪用社保资金”。
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被视为解决信托人缺位的一个可能的办法。但是,从成立的那天起,它就似乎更多的是个名义——只在极个别的省份,才挂有实打实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牌子。
多数情况下,这个委员会并没有专门的办公机构。只是在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一般是基金管理处)设一个办公室,有的地方甚至就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云南倒是有,陈处长说,“这才使得我们不像别的一些非常设机构一样,可以做一些事情。”
但是云南和大多数省市一样,并无固定的编制,也就没有专职的人员。实际上是给基金监督部门又一个办事的名义。
陈处长告诉记者,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更多的是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监督功夫更多花在征缴和清欠层面,至于基金的管理和实际运作,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和各级政府的监督部门一样,并不能摆脱“儿子管老爸”的局面。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刘处长告诉本刊记者:各地的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成绩与效果都很一般。而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则说,连连不断的社保基金案说明众多的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并没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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