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寒冷的初冬,又有322个生命被无情的矿难埋在了阴暗的井下;而他们的离去和亲人的痛苦,仅仅缘于某些人的冷血和贪婪。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伟煤矿、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云南省富源县昌源煤矿……相继爆发的一系列矿难再一次刺痛了人们的敏感神经。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不完全统计,在刚刚过去的10月—11月份,全国共发生矿难22起,总计322人死亡。
其实,在“此轮”矿难发生之前,一些地方主管煤矿安全的官员刚刚参加完国家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带着刚刚领会的安全生产精神回到地方;有的则是刚刚送走到当地检查整顿关闭情况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会督查组。
“精神领会到了就行了,钱该咋挣咋挣。”一位地方的矿主曾这样告诉去当地暗访的媒体记者。
精神领会之后,本属整顿关闭范围的小煤矿依然“开着”,安全漏洞照样“摆着”,直到这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再一次发生矿难。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曾质问一位所在地刚刚发生矿难的副县长“管辖范围内有多少家具有开采权的煤矿”,该副县长的回答却是一脸茫然。
在这个冬天,安全生产依旧是个沉重的话题;在这个冬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的官员们是否又将度过一个个“不眠”的冬夜。
2006冬季矿难之“怪”与“恨”
11月25日,黑龙江鸡西市远华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1人 死亡,6人下落不明;同一天,云南省富源县昌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32人死亡;11月26日,山西临汾市芦苇滩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4人死亡;
11月27日,在接连爆发3起矿难,死亡77人的情况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称“煤矿监察局”)紧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坚决关闭证照不全、安全不达标的乡镇小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再次发生。
会上,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通报了近期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之前多起矿难一样,接连发生的3起矿难也都属于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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