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广州市版权局的初步调查和估算,如果按照公布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计算,每年广州市的卡拉OK版权费用将是一笔非常巨大的数目。
广州市版权局副局长周宪华:“纯卡拉OK广州是510多家,按照满打满算按照12块钱一个包房,我们粗略统计我们广州版权使用费收费是5000万,全部包括是7000,把餐饮卡拉OK列进去的话是7000万。”
这笔钱将如何分配?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告诉记者,大部分费用将会分给各音像公司和音像版权权利人,当然,作为管理者,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也将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王化鹏:“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里有规定,做这个工作的集体管理协会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它里面规定不得超过20%,我估计我这个地方肯定会远远低于它。”
这笔管理费用的比例真的会远远低于20%吗?记者在采访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时,听到的是另外一个数字。
记者:“你本人觉得这个协会应该拿多少?”
刘国雄:“不是协会拿多少,他整个管理当中,我协会所付出的成本,比如我成本占收上来的费用的20%或者30%,这么一个比例…”
记者:“你本人预估这个成本大概是多少?”
刘国雄:“说实话大概一开始30%到40%左右,估计大概30%左右。”
而征收这笔庞大费用的工作,已经由中国音像集体组织授权给广州的一家企业来完成,在广州市版权局,记者拿到了这份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同广州市源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授权给这家公司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域内收取卡拉OK歌厅使用音像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使用费,并向卡拉OK歌厅发放使用许可,同时返还必要的工作费用,记者在广州软件园内,找到了这家今后将行使收费权的广州市源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源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旭:“当时作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来讲,它在这里设立一个代办处,那么由我们提供一些场所和人员给他们,作为一个支持。”
记者:“你们如果给他们提供这个方便的话,他给你们的管理费是多少。”
欧阳旭:“这个都还没有谈,包括这个场地这些费用,这些没有,有些细节还在商谈,这些还没有定。”
记者注意到,广州源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版权局授权建设管理广州市卡拉OK维权服务系统的科技公司,正是有这样的政府背景,让这家公司拥有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收费授权。
周宪华:“因为他们之前在开展网上的信息化服务,其中有一些服务项目,其实有利于通过网络技术手段能够更方便的对卡拉OK收费管理的,我们也就积极支持他们开展这项工作。”
据了解,源声数码科技公司在广州卡拉OK维权系统的建设上,已经投如了上千万的资金。尽管欧阳旭不认为他们会在版权费的收取上盈利,但他们为什么热衷于去收取这笔费用呢?
欧阳旭:“对于我们所从事的其他业务,这个利益是得到保障的,我们公司以后的这个利益也会得到保障。”
半小时观察:一场比赛为什么有两个主裁?
使用了别人的著作,就应当付给人版权费,这是个法律常识,对卡拉OK版权收费这是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个进步。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个很严肃的事情变得江湖味十足,同样一个收费,国家两个权力部门互不相让,都说自己才是有权收钱的人,这让卡拉OK经营者很为难,一场比赛有两个说了算的主裁判,到底该听谁的呢?
另外,收多少费,怎么收,应当跟掏钱的人商量,别让他们抓住把柄。现在收钱的说已经商量得很充分了,出钱的几个大头非说没跟自己商量,谁是谁非,我们局外人搞不清楚,但至少在公众媒体上我们没有看到这样一个商量的过程,既然有可能陷入是非的旋涡,有关部门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让这个过程彻底透明呢?法律上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那就是程序的公正优于结果的公正,公权力的使用一定要很小心,涉及到别人利益和自己利益时更要小心,只有按大家公认的程序办事,大家才会认可你自己没有私心,要想向公众证明自己大公无私,恐怕只有把收费这件事从头按公正的程序捋一遍。(来源: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主编:张凯华;记者:周羿翔 黄蔚;摄像:欧阳秉辉 陈艳波 毛云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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