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由谁来收费
在记者的采访中,方方面面对卡拉OK收版权费均无异议,甚至两个方案之间的PK也不是最重要的。麦乐迪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对外关系部的关薇表示,“我们比较关心的是,收费资格是否具备,收取的费用最后如何分配给权利人。”“总之,不能一方硬性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至少应由代表卡拉OK企业的协会和代表权利人的协会共同协商。所以我们一直呼吁成立北京市的娱乐行业协会,以代表我们自身的利益。”
北京市目前没有全市性的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只在部分区县有区一级的文化行业组织。记者采访的西城文化产业协会也表示,“我们觉得卡拉OK版权收费还是太仓促,还有很多主要问题没有协商解决,比如说全市的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还没有成立。虽然著作权是私权,可是感觉不像私权,有政府强制的味道。”
同时,该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还提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没有在民政部正式登记之前,其收费主体的合法性尚未解决,北京的版权收费试点工作如何能够顺畅起来?
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也有同感: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尚未在民政部完成正式登记程序之前,版权收费工作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这一做法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收费引发集体管理组织垄断和政府越位争议
音乐制作人郭亮曾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但是他却于日前和其他11位音乐人联合签署声明,质疑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参与制定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认为音著协没有能力为版权人征收这个费用。
多年的会员经历让郭亮感觉到音著协在帮助会员维权方面的力度有限,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将自己作品授权给境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时却感受到了更为专业和细致的服务,每年他都会收到作品使用情况的详细名目以及相关收费情况。“很多国家,权利人一般可以选择不同的集体管理组织。”
“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带有一定的垄断色彩,应该立法引入一定的竞争机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唐广良告诉记者,虽然在欧洲某些国家也只有一个准政府性的集体管理组织,但是像日本、美国等国都允许多个集体管理组织进行合法竞争。在唐广良看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现在由中国音像协会筹备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目前是中国唯一的集体管理组织,这难以保证这些集体管理组织在进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时不会产生权力寻租现象。
“按照包房收费就是非常霸道的做法,有的包房根本就没有使用也要被计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只有涉及到权利的使用时才能收费。”
而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在唐广良看来也是与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依法行政背道而驰的。“作为卡拉OK企业主管部门,文化部管内容是可以的,但是统一曲库的做法则不对,有谋利之嫌。政府只需制定规则,或者建立市场准入,但是让下属的公司推出一个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软件则可能有利益驱动,其实市场上任何一家公司都可以做这个内容管理服务系统。”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研究所何兵教授也认为文化部启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有滥用行政权力之嫌。“政府只能监督市场,不能进入市场。如果该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是事业单位,则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推出此项目。如果是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下属公司的商业项目,则不能打着文化部的名义在全国推广此项目。”
(记者在文化部官方网站上了解到,推行“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该中心是文化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其控股经营的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并对其进行市场化运作。)
截至记者发稿时,按包间收费的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尚未传来任何实质的进展消息,而在计次收费试点的长沙,长沙市文化局关处长向记者证实,目前长沙只有金色年华一家试点安装,还有19家企业将陆续参加,等系统调试完毕并运行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始正式计费。
(来源:北京青年报,有删节 作者:肖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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