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山东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时国祺,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名,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了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至党政机关。(《新京报》11月15日)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这就直接引发了一个话题:县委书记签名为什么值钱?伪造县委书记签名的人们,无论出于哪一种目的,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这些人都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党政机关工作。
县委书记李凤臣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案发确实因为举报,但他从来没收过钱,便到人事局调查,发现很多人事安排的签名并不是自己的笔迹,这种情况下,便要求公安部门破案。我总觉得,县委书记签名无非是一种个人行为,为什么就能成为某种程度的权力凭证,让无业游民之类顺利当上公务员?“县委书记签名”,也不至于神秘得像一张迷图,看到类似签名的下属,就得诚惶诚恐坚决执行“领导意图”吧?
现在,我们经常提到政府权力透明化这个词。它包含了四层含义:确保公众对公权机关运作信息的获取,促进公众知情权的更好行使;不断完善公众对公权机关公共信息获取的相关渠道;确保行政机关遵守一切行政事务,按照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合法运行;“33人假冒县委书记签名”事件至少反映出,依然有某些非正常事物被正常化,某些潜规则被人心照不宣地执行。“33人假冒县委书记签名”事件虽然来自民众的举报,但毕竟是因为类似无业游民时国祺这样太过突出的个案,让民众发现问题所在。
而按照县委书记李凤臣的说法,他之前也蒙在鼓里,最后才发现事实真相。那么,如此“瞒上骗下”的行为,不正折射出该地区存在政府权力运作不够透明、人事管理程序存在诸多违法违纪漏洞,可能被人利用的现象么?
我还是相信,要解决类似33人假冒县委书记签名事件,必须坚决贯彻“政府权力透明化”,让一切行政事务处于法制轨道上运行。领导也许能从中发现本部门职责工作中的不足与缺陷,民众可以让某件严重不公事件浮出水面,这至少是政府为民众服务中所能提供的“次优”选择。
对于那些想通过“假冒县委书记签名”的牟利者,如果以往领导们恪守职责,谨遵党纪国法,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事,拒绝外来干扰,而不是出于某些利益考量的小九九,就不会冲垮内心的防线,也就不会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
来源:上海青年报;作者: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