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瞭望》周刊载文称,一些地方城市建设中出现不好的苗头,即在城中心繁华地段建立高档社区,而将低收入者通过各种方式迁到城郊。专家指出,要谨防发达国家贫富分区恶果。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陆铭和天津市国土与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吴延龙等多位专家表示,中国正处在市场转型、收入分化和社会分层不断加深的发展阶段,居住区的分割也正在逐渐加强,政府需要在不违背市场规律的条件下,对上述现象保持高度的警觉,并采取适当的政策控制居住区分割的负面影响。
孙立平认为,在居住区分割的状态下,平民社区的居民之间持续地相互影响,使得这些社区非常可能产生持续的失业、贫困和犯罪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于全社会来说都具有非常强的负面效应,也很难通过政府政策去治理。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出现的难以根治的“贫民窟”现象,就是在居住区不断分割过程中形成的,一旦问题严重到产生大面积的“贫民窟”,整个社会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陆铭介绍说,近几年,法国政府正在推行一项城区更新计划,为的是改正35年前法国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匆忙建设所犯下的错误。这项计划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住宅的不同社会层次的掺杂和融合,不再人为地分割富人区和穷人区,让他们生活在共同的氛围内;二是一个街区里多种多样的经济文化生活的融合,包括重新引进学校和一些传统店铺等。
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似乎没有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吴延龙说,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城市建设中出现不好的苗头,即在城中心繁华地段建立高档社区,而将低收入者通过各种方式迁到城郊。这会增加低收入者的生活成本,让他们在交通等方面多支付许多,一些普通民众甚至由此失去谋生机会。
专家建议,政府可以通过“大混居、小聚居”的模式促使不同阶层的共处,即在一个较大的区域中实现混合居住,其中又能体现一定的分区和距离。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既可以促进阶层间的接触和交往,防止教育、商业和环境等公共资源的过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阶层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孙立平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讲,混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有利于减轻阶层之间的隔离,又有利于分享公共资源,还有利于增加低收入者的就业机会和社会资本。在一个城市中,有大户、高收入的人群,也应有一部分收入比较低的,如管家、保姆、司机,为高收入者服务。这样的社区才是完整和可以良性循环的,才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居住系统。
如何解决好低收入阶层支付较高社区居住成本的问题,有关专家建议,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要向普通居民区倾斜。如可以适当地给予低收入家庭以票证补贴,让他们更加有能力获取优质的公共品服务。这些公共物品包括道路、公共卫生设施、商业和服务业、学校、文化娱乐设施等。政府的公共物品特别是社会福利的开支应当更多向普通社区倾斜,以缩小不同居住区在“公共消费”上的差距。(胡梅娟 储国强 黄庭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