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2002年12月13日,海南屯昌县28岁的男青年李基益,因偷窃琼中县县城派出所民警文福的摩托车被抓获。次日凌晨,李基益死亡。此案在海南琼中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积极侦查下,已经真相大白,李基益死前遭受办案人员的拳打脚踢,头部遭到钝器致命击打。
2002年12月13日中午14时许,被害人李基益到琼中县党校宿舍,盗走文福的“太子”牌摩托车。文福发现后向派出所领导报告,并与其他民警分头追赶。文福和副所长吴淑勇开摩托车往海口方向追赶,追至乌石农场13队路口时,发现李基益开着文福的摩托车,吴淑勇在一死胡同处将他抓住,文福随后赶到。
吴让围观的群众拿绳子,但没人拿,便用李腰间的皮带反绑。吴、福二人将李带到13队办公室,等派出所来接应。半小时后,派出所副所长王南雄、协警许仁文和保安员李武等人到达,将李押到协警翁武开的车上,赶回县城派出所。下午15时许,所长李兴交代将李带到二楼会议室,等刑警队派人来审讯。刑警到达前,李武和许仁文对李作简单问话,李武边问边打李的耳光。约10分后,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郭仁育、王南雄及文福相继来到会议室。
约15时30分,郭仁育讯问李时,王南雄见李不交代,就用手拧其。李不说实话,李武挥拳打李的头部,还用皮鞋打李的耳朵两侧,许仁文用脚踢李的腿部,文福也用脚踢李的下身。此时,刚到达的刑警队队员陈长郁见状,便离开会议室。李基益被殴打后,交代了犯罪事实。16时许,陈长郁返回会议室,会议室的人员陆续离开,他作笔录时发现李基益昏迷。17时左右,李基益被送到医院抢救,次日凌晨4时死亡。
死者的父亲李宏强向琼中县检察院控告后,该检察院一直在对此案进行调查。但因证据等原因,不能结案。今年8月4日,此案终于有了眉目。当天,时任琼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郭仁育,被琼中县检察院以涉嫌刑讯逼供罪进行刑事拘留。8月5日,拘留所协警文福、县城派出所副所长的王南雄被刑拘。8月18日,郭仁育、文福、王南雄被逮捕。9月22日检察机关将时任营根镇营东居委会主任李武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李武于10月8日投案自首,10月9日宣布逮捕。
2006年10月16日,琼中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将此案移交该院公诉科,并向公诉科出具了“起诉意见书”和“不起诉意见书”。在“起诉意见书中”,反渎职侵权局认为,认定文福涉嫌刑讯逼供,及李武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证据,还有被抓的4个人供述材料等,应以刑讯逼供罪依法追究这两人的刑事责任。考虑到李武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文福能够坦白交代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郭仁育涉嫌玩忽职守罪,但坦白交代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在“不起诉意见书”中,反渎职侵权局认为,县城派出所副所长王南雄涉嫌玩忽职守罪。但是,王南雄在审讯李基益过程中,处于协从地位,属从犯,在检察机关对其逮捕后,能够配合侦查,坦白交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凌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