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农九师检察分院提起公诉,近日,农九师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张书恩(正厅级)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8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拨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上海返沪知青遗留问题。时任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的张书恩,私自安排妻子谢某以兵团劳动保障学会的名义,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开设了账户,让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款打到该账户上。张书恩分三次挪用了上述100万元。
据悉,张书恩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了上诉。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 李海洲 刘晓江 商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