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华商报报道,因涉嫌敲诈勒索罪,4名自称《西部发展报》记者的犯罪嫌疑人,及一名自称《商品与质量周刊》记者的男子昨日经陕西延安市子长县检察院批准,被该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2006年9月11日,延安市子长县一采油厂内来了4位不速之客。4人均持有《西部发展报》工作证,自称要报道该厂下属的某集油站原油泄漏事件。原油泄漏确是事实,为了息事宁人,该厂马上安排招待这4名“记者”。子长县警方提供的一份材料是这样表述的:在采访的3天中,刘成军(4名“记者”之一)等人大吃大喝,狂妄地称他们外出采访从来没有副职(被采访单位)陪同,并对该厂党委书记和下属采油大队大队长百般刁难、训斥,甚至欲出手打人。
在此期间,几人“向采油厂索要6万元‘封口费’”,无奈之下,该厂拿出10000元给了刘成军等人,同时又买回10条香烟(每条约230元)送上。刘成军、马燕、苏世雄、肖万龙等4名嫌疑人马上将钱物私分,其中刘成军分得4000元和2条香烟,其余钱物被马燕等3人均分。
10月16日,一个多月前已成功索要1万余元钱物的4名“记者”中的2人再次来到曾发生原油泄漏的采油厂。声称他们又掌握了该厂发生原油污染的事情,要求采访报道。采油厂有关领导立即安排在子长县城的笑林大酒店招待2名“记者”,饭桌上,该厂下属的采油大队负责人提出以5000元了结此事,刘成军和马燕“嫌钱少,未答应”,双方不欢而散。刘成军和马燕随后从子长返回延安市。10月24日,子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采油厂报案,称有4名“记者”在该厂采访时“态度蛮横、大肆吃喝、索要财物”。子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李向杰立即抽出干警组成专案组,经过两天两夜的调查取证,案件事实基本查清,但刘成军等人早已离开子长。
10月26日晚9时,李向杰率领6名干警赶到了延安,同时将采油厂曾与嫌疑人“交涉”过的职工也带到了延安。李向杰让该职工电话联系刘成军,很“诚恳”地邀请几名“记者”至宝塔宾馆商议处理“原油污染事件”。 刘成军在电话中先是一顿训斥,而后又称已将材料写好,就看采油厂的态度了。但刘成军始终不肯露面。第二天上午,专案组让采油厂职工再次电话联系刘成军,刘答应在中午12点见面。上午11时30分左右,刘派嫌疑人马燕和苏世雄到达宝塔宾馆,采油厂职工招待2人至宾馆吃饭喝酒,中午1时许,刘成军乘坐出租车赶到宾馆餐厅赴宴,民警马上将3人抓获。半小时后,另一嫌疑人肖万龙赶赴宾馆,被干警抓个正着。
4名“记者”落网后,陆续交代了其他涉嫌敲诈勒索的罪行,同时又牵出了4名“记者”。自称《商品与质量周刊》记者的马亚峰就是其中之一。
2006年7月,嫌疑人马燕、苏世雄与自称《商品与质量周刊》的马亚峰持工作证至安塞县某乡政府“采访”,声称掌握了该乡禁牧区放羊和退耕还林款未兑现的问题,要求采访乡领导并准备报道此事。乡领导赶紧出面,“再三解释说明,他们毫不理会,不断施压,威胁要将此事曝光,并汇报给省、市纪委处理乡政府。”后在刘成军出面“协调”下,该乡政府被迫拿出8000元了结此事。拿到钱后,刘成军等人又将8000元私分。
10月27日,子长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刘成军、马燕、苏世雄、肖万龙4人刑事拘留,其中马燕因怀孕取保候审。专案组一干警说,“取保马燕时,自称《商品与质量周刊》的马亚峰居然来到公安局,为马燕做担保人,直接就被我们抓了。”警方透露,在审讯过程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称,“要查清这些人(指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在延安所犯的罪行,是够查两年的。”
自称《西部发展报》记者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持盖有该报社公章的工作证,其中刘成军的工作证在职务一栏后写着“主任记者”,其他3人的职务栏后均署名“记者”。几个工作证不是一个版本。西部发展报社属于甘肃省的报纸,《西部发展报》对4名嫌疑人的身份是这样界定的:刘成军、马燕两人为我报社聘用人员,两人均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正式的记者证正在跟主管单位申请办理……肖万龙、苏世雄2人为通讯员。
对此,陕西省新闻出版局这样认为:原西部发展报社陕西记者站因代管单位解除代管关系、未参加年检审核等原因,已被我局注销。自2005年12月起,西部发展报社陕西记者站已不存在。因此,刘成军、马燕等人不可能是被注销机构的“记者”。但是,刘成军等人是否属《西部发展报》的记者,应查验其是否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商品与质量周刊》的马亚峰所持工作证职务一栏中写着“调查员”,归属部门为“陕西市场调查中心”。昨日下午,当子长县公安局干警在该县看守所宣读对马亚峰逮捕决定时,马回答:“我不是记者,现在非常后悔。”
专案组干警透露,已有另外3名自称记者的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几名嫌疑人敲诈勒索的钱物超过七八万,由此牵出的其他3名嫌疑人正在抓捕之中。” (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