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主题是“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137个国家和地区、12个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近千名代表参加本次年会。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反腐败领域同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10月22日至26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召开。“合作”、“交流”成为会议高频词。《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执行主任安东尼奥•玛丽•科斯塔。
共识 反腐败呼唤合作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与75个外国司法、检察机关签署了83个双边合作协议或合作谅解备忘录。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还参加了联合国有关惩治国际犯罪的300多部多边国际公约中的近100部。
王振川:腐败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认为,通过转移本应该用于发展的资金,破坏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滋长不平等和非正义,阻碍国外的投资和帮助,腐败不成比例地伤害了贫困者。
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国际化趋势,贪官携款外逃现象时有发生,许多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需要到境外调查取证,境外追逃追赃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国际上看,随着跨国腐败犯罪的不断增多,腐败犯罪与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及其他有组织犯罪的交织日趋显著,各国反贪机构携手肃贪已成为必然趋势。
科斯塔:一个有效的反腐败机制呼唤国际合作。一些腐败官员在犯罪后预谋逃往其他国家,或者是将贪污来的资产移往其他国家,我们需要有国际合作来解决这样的腐败问题。如果当一国在努力打击腐败犯罪时,另一国却允许盗用的资产畅通无阻地流入成为离岸的安全避难所,那么一切都是徒劳。
所有的边境和安全避难所不应当成为调查机构的阻碍。我们需要在引渡和双边司法协助,跨国执法协作以及联合调查上有更广泛的合作。当盗用的资产需要认证和追回时,这样的多边合作尤为重要。目前有些跨国公司人员贿赂当地政府官员,我们则能通过国际合作来惩罚外国国籍的贿赂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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