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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 学习税收法律制度

2006年10月31日 23:25

  中新网10月31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3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十三次专题讲座,讲座的题目是《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今天讲座的主讲人是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他主要从税收的内涵与职能、税法的概念与特征、税法的本质、税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等方面作了讲解。

  刘剑文指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控经济、收入分配等三大职能。税收职能的有效实现,依赖于税法的有力保障。税法具有三个特征,即强制性、规范性和技术性。现代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三项,即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

  刘剑文说,早在建国之初,中国就很重视税收立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收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与1994年税制改革相适应,初步形成了税收法律体系的框架,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快速稳步增长,保护纳税人权利,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刘剑文同时指出,虽然中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尚存在一些问题。当务之急是以税收法定原则为指导,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基本思路,加快税收立法的步伐。首先需要提升税收法律体系的效力层级,将目前实行多年且条件成熟的各种税收暂行条例按照法定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其次应制定科学的税收立法规划,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法治化,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法体系。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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