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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再审

2006年10月31日 20:23

    十月二十七日,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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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

  会议表决通过反洗钱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表决批准了一九八一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中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国和阿富汗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国和阿塞拜疆引渡条约。

  会议表决决定,任命徐荣凯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智权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说,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六次审议。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总体上给予肯定。大家普遍认为,修改后的草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体现了中国基本经济制度、遵循了平等保护的市场法则、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反映了中共中央在现阶段的农村基本经济政策、重点解决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大家认为,草案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已经基本成熟,希望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本次会议上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请法律委员会同有关方面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以提请十二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编辑:李淑国】
:::相 关 报 道:::
·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成思危谈物权法平等保护:小河没水大河也要干
·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员认为物权法草案已比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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