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湖北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宣布将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通过协议和拍卖的方式,将新建的或者必须改名的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用设施以及住宅区的命名权进行出售。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地名管理资金。那么上海未来是否可能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呢?
据了解,武汉拍卖地名的做法,上海市早在90年代初就曾做过试点试验。上海市地名办副主任刘波透露,90年代初,政府出于筹集资金考虑,曾经在上海浦东金桥地区开展过有偿命名的试验,用企业名字命名了部分路名,比如那时有欧姆龙路、美能达路等,但是经过试验后,政府发现这种用企业名命名道路的方法,对长远投资不利,一些被企业命名的道路区域,对更多企业进行投资丧失了吸引力,因此只试验了2、3年的时间就将地名陆续改回原样了。
刘波很肯定的表示,上海今后完全不可能再出现地名有偿命名的制度,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这种制度越来越不可能出现。而且上海也没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金。(来源:新民网;作者:董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