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修生和实习生大逃亡原因之二:中国一些送出单位助长日本企业侵犯人权
有一部分中国研修生送出企业和组织,在中国研修生来日以前,要求研修生和送出企业签保证书,并交纳高额保证金,如有“违反誓约”的现象发生,将不返还所交纳保证金。
在河北省某送出部门(甲方)与被派遣到日本茨城县的中国女研修生(乙方)签定的合同书上写道:乙方在日本国每周工作48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乙方保证在日研修3年。在工资及税收方面,合同规定乙方在日本第一年研修津贴为6万日元,不包括所在企业每月扣除乙方5000日元的水、电、气费,不包括乙方饭费。加班费每小时300日元。第二、三年津贴为8万日元。合同同时还规定乙方必须向送出部门驻日代表处上缴甲方管理费每月2万日元。乙方出国前交甲方出国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合同外,还有研修生保证书。乙方保证到日后将护照交由所在企业代为保管;愿意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凭日方的在日表现评定书从中方领回履约保证金。具体为:雇主评定为表现A者全额退还,表现B者退2万元,表现C者退6000元,表现D者退2000元。派遣公司还要本人保证,在日研修期间,保证不与本企业以外人员包括本项目以外在日中国人接触,若违反上述保证,甘愿受罚,回国机票自理,押金没收。
有的研修生、实习生在出国前债台高筑,借了许多钱交了保证金,但是在日期间或是没能使日本的企业主满意,或是参加了维护自己基本权利的抗争,如参加工会,向日本的劳动监督部门反映雇主的违法行为等,这些行为一旦被“告”到送出单位,他们的保证金就会被扣除,而他们在日本被企业主严酷榨取,被扣掉保证金,就没有钱还为出国来日借的债,因此他们想留在日本“黑下来”,再挣一些钱还债。
四、失踪的研修生和实习生的去处
一般在日研修生和实习生的日语都不过关,因此即使“黑”在日本,也只能做一些工地工等重体力劳动。而现在日本入管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滞在,连续展开搜捕战役,使许多“黑”下来的研修生和实习生惶惶不可终日,有少数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甚至惨死在警察的枪口之下。
中国研修生张学华和罗成2004年4月来到岐阜县研修,但今年2月,他们在在留期满时未经允许私自离开进修地前往福岛县,并在当地的混凝土工厂工作。但是可能是没有工作做了,6月22日,罗成和张学华来到枥木县西方町,目的是拜托一名四川老乡帮忙他们找一份工作。下午5时左右,枥木县鹿沼警署的一名30岁男巡警在西方町真名子路上巡逻,看到了张学华和罗成,觉得他们形迹可疑,因此走上前去进行询问,据说罗成欲夺警察的枪,未遂后逃走,后在该巡警继续追踪时罗成拿起一户人家院子里的石灯笼顶盖欲砸该巡警,该巡警在向其发出警告后开枪,击中罗成腹部,后罗成因失血过多死亡。巡警在开枪瞬间没有目击证人,但据开枪巡警说,因嫌疑者罗成右手举著居民家的石灯笼盖(3公斤),在距其70厘米处向其头部砸来,感到有性命之危才决定开枪,枥木县警方认为巡警的这一解释合情合理并做出了该警察开枪为正当防卫的认定。
目前,近万名失踪的外国研修生和实习生基本上还都留在日本,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日本不合理的研修和实习制度的一种尖锐的质问和控诉。(来源:日本《中文导报》;记者 张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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