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三个问题。(1)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考虑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已经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分别作出了部署,全会决定在总论部分强调应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具体工作部署上则重点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建设,着重围绕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部署,与社会建设和管理紧密相关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在文件中适当涉及。(2)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会决定力求既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进行全面阐述,又紧密联系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同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当前需要着重加以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努力从理论上阐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又力求充分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反馈的意见建议,提出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以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征求意见和调研过程中,各方面共同认为,应该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二是要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四是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环境;五是要增强社会团结和活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力量。全会决定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着重从五个方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工作部署,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对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解决的问题则明确了基本思路和努力方向。
(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同时还必须注意发展的协调性,因为如果发展长期不协调,不仅发展本身难以持续,而且会引起社会不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平衡因素,突出表现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针对协调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会决定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举措。
一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村第二、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与快速发展的城市相比,农村面貌变化仍然较慢。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之后,全国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有了新的认识,普遍认为这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全国31个省区市都根据中央要求和当地实际,对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部署。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全会决定强调,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全会决定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会决定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是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全局的政治问题。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中央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到重要战略地位,在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同时,提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进入新世纪后,我们又先后实施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加快区域发展的战略,形成了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目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地区间人民生活水平和享有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呈扩大趋势。为加快改变这种状况,全会决定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扶持方面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1)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2)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3)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项目,加快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4)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5)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
三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就业是我国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经过艰苦努力,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必须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交汇到一起。根据这个情况,全会决定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促进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并围绕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全会决定提出,要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近年来,教育事业发展较快。但是,教育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城乡教育差距扩大,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学生辍学现象,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难,一些城乡经济困难家庭难以支持子女完成高等教育甚至高中教育,等等。针对这些情况,全会决定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要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要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要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分析起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不到位等方面。因此,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会决定重点从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这三个环节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全会决定强调,要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要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六是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我国文化建设成就显著,城乡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但是,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社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有了很大增长,目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还不丰富。全会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要求和措施。(1)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2)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3)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进一步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总体规模还比较小,文化产品的进出口存在很大逆差。全会决定强调,要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
七是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不协调的矛盾相当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超过环境容量,群众特别是环境恶化地区群众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造成我国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讲,是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造成的,有的地方在处理环境问题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当普遍。此外,还有环境保护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等原因。因此,全会决定强调,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要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要加快环境科技进步,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要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当前既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要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此,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六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最广大人民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民主权利,是政治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全会决定还强调了完善民主权利的三个途径。(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3)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法律制度。以制度建设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的是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会决定强调,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三是司法体制机制。维护公平、伸张正义是社会主义司法的神圣职责。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目的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通过完善诉讼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健全巡回审判等多种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全会决定还提出了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等方面的要求,强调要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是公共财政制度。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确定,要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我国国情看,公共财政要承担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政权运转、支持经济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此,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五是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较多,社会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全会决定针对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强调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取向,这就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六是社会保障制度。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较快,但仍然存在着覆盖范围小、制度不健全、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全会决定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次提出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在社会保险方面,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在社会福利方面,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在慈善事业方面,要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坚强的政治保障,又需要有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任务,强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围绕建设和谐文化,全会决定从四个方面作出了部署。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当前,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条件下,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艰巨任务,旗帜鲜明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任务,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全会决定强调了四个方面,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根基,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
二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全会决定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三是坚持正确导向。思想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思想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随着信息传播技术迅速发展和信息传播渠道日益多样,我国社会舆论环境和舆论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坚持正确导向,对保持社会和谐具有重大作用。全会决定强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要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
四是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和有效的公民教育来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是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把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载体。全会决定强调,要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社会社会管理的内容、方式、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完善社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全会决定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等七个方面对完善社会管理作出了部署,概括起来是“四个健全”。
一是健全社会管理格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同时各种社会组织也快速发展。社会组织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各类基金会。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因此,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政府来讲,主要是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社区来讲,主要是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社会组织来讲,主要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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