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八日电 今天全文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决定要求,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
决定表示,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
决定提出,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决定要求,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