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七日电 (记者 金果林 李静)标榜在世界各国不建工会的沃尔玛在中国三十个城市的六十二家分店终于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发展会员六千余名。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沃尔玛建会是中国工会在外资企业中“和谐建会”的典范,这不仅对中国外资企业建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国际工会运动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徐德明说,由于外资企业长期受到一些西方国家工会的影响,把工会看作是一股“破坏力量”,在思想意识上形成了对组建工会的对立情绪,抵制建会。但中国的工会有自己的特点,在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工会追求的是与企业的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徐德明表示,下一步全总将应用沃尔玛的成功经验,针对不同的企业,采取相应策略和措施。“一种是软建会,就是坚持依法与企业协商和依靠职工自愿入会相结合,实现和谐建会。另一种是硬建会,就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职工自愿建会,从而推动和谐建会。明确外资企业建会的目标,建立目标任务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工会组建工会的积极性,推动建会。强化上级工会的指导作用,帮助基层工会突破建会重点,攻克难点。确保年内外资企业建会百分之六十的目标实现。”
对于外企建会影响当地外资引入的说法,徐德明说,这么想的人肯定是有的,不然外资企业建会工作也不会进行得如此困难。“甚至有人以牺牲职工的利益为代价,阻止建会,去引进外资,但并没有取得效果。”他举例说,福建泉州市的外企百分之一百建会,可外资仍然大量涌入。“事实上,外企建会越好的地区引资力度也越大。引进外资的环境主要取决于地区的社会稳定,地区的稳定来源于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建会和引资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而关于“全总贿赂员工入会”的说法,徐德明表示,说这种话的人不懂工会法或对工会法不了解。他说,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服务职工,开展工会活动。要想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发展,必须有经费作保证。对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参加工会活动的企业工会干部、会员需要给予误工费和适当的劳动补偿,是符合工会组织原则的,也是符合工会法和劳动法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