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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卢军
我没负过他,只帮过他,爱过他,成全过他。我只希望他多爱女儿一点。——李红
初识李红是在深圳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咖啡屋里。同去游玩的朋友说,让你见一个人。
当时,咖啡屋里的人很少,我们走进去的时候,她正背对着门坐着,一头被染成栗色的直发很有型。她似乎感觉到我们来了,侧过身来向我们招手。她那一双顾盼生辉的大眼睛一下子就让我对她有了好感。
“李红,1989年就只身闯荡深圳的上海女人。”她这样向我介绍她自己。“李红,我的中学同学,余秋雨的前妻。”朋友又这样向我补充介绍说。然后,我们便坐下来聊天,聊学生时代,聊深圳的生活节奏,聊做生意和炒股票,聊生活和爱情。在我们聊天的过程中,不时会提到她的女儿,当然,也不可避免地提到了余秋雨。李红在提到余秋雨时,总是很调皮地称他为“余某人”。
再见李红,已是一年以后,地点是在上海铜仁路那间总是坐满了老外的咖啡吧里。她这次回来,是为看望女儿和父母。
那天,她戴了顶驼色的呢帽,穿了件绣花的红色羊毛衫,静静坐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望着窗外熙来攘往的行人,吃着一小杯冰激凌。
她讲话的语速很快,声音悦耳,面部表情也十分丰富,颇具感染力,你会不知不觉地被她吸引到她的故事里。
未成女明星,却与余秋雨一起走进了恋爱季节
少女时代的李红,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子,天真、活泼,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宠爱。在中学教英语的父亲和当医生的母亲为她和弟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她中学毕业以后进入了纺织局。从小热爱戏剧的她,曾作为业余演员被借调到上海市青年话剧团《年轻一代》剧组。
那年,她23岁,雄心勃勃地去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结果,她从1000多名考生中脱颖而出,名列前茅。然而,世事难料,由于种种原因,她与上海戏剧学院失之交臂,但她的答卷却被当时在上海戏剧学院任负责人的余秋雨看见了,很是欣赏。
回想当年,李红说像做梦一样。电影《春苗》在选女主角,李红和当时还未出名的李秀明同为候选人,叫导演难以取舍。但最终导演还是用了李秀明。于是,李秀明一炮走红,而她却从此与演艺界无缘。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在这期间,李红认识了当时已经很有名了的余秋雨。年轻、漂亮、活跃的李红,一下子就被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吸引住了,一头坠入情网。
李红说,那时的余秋雨性格很内向,对她也称得上是一往情深。她清楚地记得,一到星期天,余秋雨就会在傍晚时分,乘公交车来到她家。他们一起谈笑,一起看书,一起吃饭,直到深夜,他才会依依不舍地与之告别。公交车没有了,他只能一路步行着回去。
两颗真诚的心相互爱恋,显得是那么的婉约和美好。他们的真情也打动了李红的父母。他们劝告李红:你认识的那些海外的人都不可靠,而他是个老实人,是个好人,干脆你就早点嫁给他吧!
1979年,相恋了整整5年的余秋雨和李红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们在大连路的一间陋室里安了家。结婚时,余秋雨只买了一个大立柜和一个五斗橱,但李红却不在意。朋友们都说他们是典型的郎才女貌。她也以为自己这辈子有此依靠就已经足够了。
恬淡的婚后生活,孕育出轰动一时的《文化苦旅》
一个从小就很受人怜爱的小女孩,一夜间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李红似乎还未适应这种角色的转换。但令她万分感动的是,余秋雨对她十分体贴,过了很长时间,她都不会用洗衣机,而这一切全都由做丈夫的包办了。
结婚后,由于屋小,又是几家合用一个厨房,他们长期不自己做饭。那时候,李红每天背的背包里都少不了一个椭圆形的大饭盒,每天下了班以后,她总要先回父母家一趟,将妈妈做好的饭菜装上满满的一盒,再心急火燎地赶回自己家去。回以家后,她会将饭盒里的饭菜加热一下,然后甜甜地看着他吃。临睡觉前,她还要再检查一下饭盒是否洗干净了,然后装进包里。
那段日子,余秋雨事业上遇到了挫折,又得了肝炎,情绪十分不好。小女子李红却开导起满腹经纶的丈夫:学学司马迁,两耳不闻窗外事,躲进小楼成一统。你只管写自己的书,别的什么也别去想,什么也别去管。李红还说:“你对我最大的爱,就是写出东西来。”李红说到做到,还特意将自己娘家搭建在天井里的一间五六平方米的小房子收拾出来,布置成一个书房,让余秋雨吃住在那里。
就是在这间小屋里,余秋雨写出了后来轰动一时的《文化苦旅》。而为了他能安心写作,李红承包了所有的家务事。
在创作《文化苦旅》的那段日子,每当夜晚来临,余秋雨总会在李红上床以后,轻轻地走过来,亲吻她一下,然后柔声说道:“你先睡吧,我要工作去了。”每当清晨,李红匆匆忙忙地赶去上班,他却才开始进入梦乡,夫妻俩似乎都对男女之事有些淡忘了。但李红却说:“我们的心是相通的,他把我对他的鼓励当成了一种动力,他很努力。他是那么的刻苦、那么的专注,令我感动、令我敬佩。在他最艰难的日子里,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他,连一丝一毫这样的念头都没有。”
1984年,他们的女儿降生了。为了不影响余秋雨写作,小孩从一出生就由外婆照顾,一直到今天。而李红为不影响余秋雨的工作,也住回到父母家。直率的她反思道:“可能是孩子出生以后,我对余秋雨的关心不够了。”但不管怎样,李红还是尽到了一个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
离开余秋雨的日子,是一个她重塑自我、活得最精彩的日子
1989年,由于单位效益不好,李红主动离了职。那段日子对李红来说,面临着一次人生的抉择。为多承担一点家庭责任,她想去深圳谋求发展,而余秋雨也支持她去深圳闯一闯。
初到深圳,人地两生,既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资金和任何关系。李红说她那时候很欣赏一句歌词——“我用青春赌明天”,而那一年,她只剩下了青春的尾巴。
1992年的初春,李红在深圳一个人生着病,躺在床上爬不起来。她打了个电话给在上海的余秋雨,说自己病了,恐怕春节回不了上海了。她原本想听到一些体贴的话语,或者是呼唤她回家的声音,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她想自己就是爬也要爬回上海。然而,余秋雨只是简单地安慰了她两句,就挂了电话。李红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无助。
1992年3月,李红突然从深圳回到上海,在整理余秋雨的书桌时,发现了那封寄自安徽的情意绵绵的信,她的心一下子沉到了海底,她预感到了事情的结局。尽管如此,在同年7月,余秋雨正式向她提出离婚时,她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十几年的夫妻会就这么分手吗?但她还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因为她是个极其要强的女人。她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感情没有了,还要婚姻干什么?
“一切似乎都已安排好了,我们原来在龙吴路住的3室1厅还给了单位,换了两个一居,我和女儿得了其中的一个一居……”李红在说起这些事的时候,显得十分平静,就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她说:“我没有了婚姻,没有了丈夫,没有了家庭,只剩下一个8岁的女儿。”
不久,李红再一次踏上去深圳的列车,带着满心的伤痛,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她说,她没有哭泣,她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你的婚姻虽然没有了,但你不能失去做女人的风采,你必须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重新‘上岗’。”
现在的李红,已不是当年只知道受人宠的一个弱女子了,她必须为自己、为女儿的明天而奋斗,她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了。她选择的是独立与尊严。
在深圳的日子里,她住过廉价的旅馆,当过导游,跑过运输,做过推销和代理,她甚至曾经把自己最初的一笔积蓄借给一个朋友去澳门赌马,幸运的是既收回了本钱又分得了一笔红利。她曾在深圳著名的国贸大厦32层当过白领,最终又在国泰君安证券投资公司的大户室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她对我说:“深圳是年轻人的城市,男女比例为1∶8,像我这样一个既不年轻又无背景的中年女人,要想生存下去,是很不容易的。”那她生存了下来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与生俱来的自信和永不服输的勇气。她还笑着告诉我在深圳流行的一句话:“到深圳不跳跳槽、搬搬家、离离婚,好像就不是深圳人。”难怪,见过李红的人,都会被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生命活力所感染、所征服,几乎搞不清她的确切年龄。前几年,她还在朋友拍的电视剧《生意场上的女人》中扮演了一个懂外语的女记者,圆了一回自己年轻时的梦想。她还想有朝一日自己写一部电视剧。
没有余秋雨的日子,李红找回了自我,为自己而活。她说:“我战胜不了婚姻,但我必须战胜自我。”曾经沧海,她深有感触:人生有很多变数,如果我不离婚,世间只不过多了一个名人身后无足轻重的普通女人。是失败的婚姻造就了我,让我认清了自己身上所具有的而以前从未被发现和正视的潜力和优势,让我寻找到自身的价值所在。
然而,让李红深感愧疚的是无法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血缘亲情是永远无法阻隔的美好情感。女儿想爸爸,需要爸爸的抚爱和关怀,这是李红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取代的。
当女儿有一阵子因家庭的影响而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时,她勉励她说:“女儿啊,你要努力。你不能成为倒数第一,你一定要成为正数第一,不然没人会看得起你。”
问起李红现在的情感生活,她爽朗地笑了,丝毫也不回避摆在她面前的两难境地。这些年,追求她的人不少。她也曾经想找一个平凡的男子结婚,只要他够真诚、有爱心就行。但有时候,她又希望他要成功,不然好像接受不了。有时候,她似乎对婚姻又看得很淡,觉得没必要投入那么多感情,免得再受伤害。“看来,我注定只能做个单身母亲了。”她耸耸肩,摊开双手,看似并不在乎。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唯一的一次婚姻带给她的创伤至今还未痊愈。她说:“我没负过他,只帮过他,爱过他,成全过他。我只希望他多爱女儿一点。”
谈起女儿,她的心愿就是让她接受最好的教育。关于她自己,她说:“我对物质的要求不高,平时从不奢侈,而且我有双手,我有能力,这一点我很自信。我想有可能的话,回上海来进行第二次创业。不管怎样,我的生活过得很踏实。”
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一书的序中写道:“我想,连历史本身也不会否认一切真切的人生回忆会给它增添声色和情致,但它终究还是要以自己的漫长来比照出人生的短促,以自己的粗线条来勾勒出人生的局限。培根说历史使人明智,也就是历史能告诉我们种种不可能,给每个人在时空坐标中点出那让人清醒又令人沮丧的一点。”李红说《文化苦旅》是她最喜欢的一本书。她认为这也是余秋雨最成功的一本书。这段话不管是对李红还是余秋雨,恐怕都会有所感悟。
(摘自《人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