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常识判断
常识判断,主要侧重测查报考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
例题: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A.**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省人才市场管理暂行条例》
B.**省人事厅颁布的《**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C.**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D.**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的规定,正确答案为A。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
资料分析着重考察报考者对文字、图形、表格三种形式的数据性、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与加工的能力。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报考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所给图回答问题:
1.2003年第一季度GDP总量和增速均居同一位的城市有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解答:C)
2.下列哪个组合的陈述是正确的?
Ⅰ.2003年第一季度五个城市的GDP总量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
Ⅱ.2003年第一季度广州的经济总量首次超过了北京
Ⅲ.2002年同期重庆的GDP总量也是第五位
A.Ⅰ B.Ⅰ和Ⅲ C.Ⅰ和Ⅱ D.Ⅰ、Ⅱ和Ⅲ
(解答:A)
(二)申论
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报考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本资料由北京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提供)(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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