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从明年开始,国家审计署将请财政部和监察部组成专业监察部门,每年定期对全国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部门无人审计的局面将告结束。对专司审计之职的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多少有点出人意外,但也在情理之中。我们不得不为国家审计署重视自身建设的决心和魄力击掌叫好。
监督是威严的,也是可敬畏的,怪不得行间人士和媒体将这种对审计机关的“审计”比喻为“引狼入室”。但细想之下,专业监察部门的这种“引狼入室”,实际上是在刮骨疗伤。
拿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来说,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审计法也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这就意味着,监察机关可以依法对审计机关进行监察,审计机关也可以依法对监察机关进行审计。
虽然一再掀动“审计风暴”的国家审计机关总是给人种种意外的惊喜和敬仰,但河北沧州市审计局张洪涛猝死事件,却暴露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也可能存在着在被审计单位吃、拿、卡、要,报销费用,滥用职权等各种违纪行为。而造成这些“硬伤”的“病因”,一个主要的方面,实际上就是缺乏必要的外在监督,“谁来监督审计部门”的舆论就是明证。
那么,如何疗伤才能药到病除?“你只有请外面的人来对你进行监督,才能够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你自己监督是起不到这个作用的。”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如是说。正是这种“请外面人来监督”的思路,促成了壮士断腕刮骨疗伤般的“审计”审计机关举措,不啻于给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了一剂猛药。
刮骨疗伤则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需要与医生的积极配合。我们相信,审计机关乐于接受监督的姿态,加上专门监督部门主动介入的“狼性”,一定可以促成审计机关树立良好的监督形象。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戴求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