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小偷被义愤的村民抓住后,一人挥刀向其砍去,导致小偷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涉嫌砍小偷的潘柏林被控故意伤害罪,其在庭上以双手残疾为己作无罪辩护。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潘柏林现年39岁,小学文化程度,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2005年10月1日清晨5时许,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沙一个小巷子的巷口,潘柏林在家中听到外面有人大喊:“抓小偷呀,抓小偷呀”,潘柏林表示,自己冲出去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一名携带偷窃工具、年纪约二十七八岁的“疑似”小偷被两名村民抓住了。“小偷”的双手被反绑起来,跪倒在地上,几名气愤的村民围上去拳打脚踢。混乱之中,小偷被人砍了一刀,血流如注。
在场一名证人称,他看到是潘柏林跑到小偷跟前,手上拿着用布包着的长形东西,约40厘米,像一把刀。另一名证人则称,看见潘柏林从背后拿出大砍刀,一刀砍在小偷的右腿上,血一下子喷了出来。小偷高喊:“我的腿断了,你们快救我。”几名村民发现事情闹大了,都有些惊慌,一村民弄来一件白衬衣,绑住小偷的伤口,但血仍然喷涌而出。后来,这名叫王某的小偷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系右下肢被锐器砍击,造成右腘动、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之后,潘柏林消失了,直至2005年10月31日晚8时许才回家,当即被伏击的公安干警抓获。几个同村的证人证实,潘柏林曾告诉他们,砍小偷是因为前些日子家里被盗了,损失了好几千元,看见小偷就很生气,因此想要教训一下小偷,但当时没有想到后果会那么严重。
昨日庭审中,潘柏林坚称自己不是凶手,其辩护律师也为他作了无罪辩护。潘柏林表示,自己出来的时候小偷已经被抓住了,自己没有参与抓捕小偷的过程,没有拿刀出来,更没有砍伤小偷,只是在离小偷二三十米远的地方远远的看了一会儿。庭审上,潘柏林还向法官展示了自己微微变形的双手,表示自己不能握刀,“这里的肉都死了,关节是硬的。”据悉,潘持有残疾证明,七八年前潘的双手曾经受伤并做过两次手术,已经丧失了70%的功能。
其律师表示,王勇的膝盖骨几乎被完全砍断,一刀下去能造成如此重大的伤害,作为双手功能基本丧失的潘柏林是不可能做到的。公诉人则表示潘柏林的生活已经基本可以自理,甚至有证人见过他开摩托车。公诉人表示,根据证词,潘柏林伤人的时候是双手握刀,完全有可能完成挥刀砍击的动作。(李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