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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在中国胜诉的对日索赔案件执行状况尚待关注

2006年09月04日 10:41

    8月2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起诉日本作者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一审胜诉。这是中国的法院首次受理和判决涉及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涉外民事案件。 中新社发 丁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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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副会长陈春龙表示,虽然民间对日索赔案在日本起诉的多数败诉,但是留下很多经验教训,首例在中国胜诉的对日索赔案件执行状况尚待关注。

  据悉,目前在日本提起的28起诉讼中,除2起调解外,其余的全部败诉。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执行会长步平认为,虽然多数败诉,但民间对日索赔成绩不容忽视。他说,从法院是否承认事实、是否承认承担相应责任、是否给与赔偿这三个主要方面看,日本法院目前已基本不再在事实上纠缠,责任方面也羞羞答答地承认了,但具体到赔偿上则以两个理由拒绝。

  这两个理由分别是:中日建交声明已明确放弃对日侵华战争赔偿,中国个人不能再起诉日本政府;诉讼时效已过。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副会长陈春龙认为,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国家免责理论是封建制度的产物,早就被批得体无完肤,而且国家免责只适用于一国国内,是指本国公民对自己的国家无权要求赔偿,另外,中日建交声明放弃的是政府索赔权利,没有放弃民间索赔。对于诉讼时效已过的说法,他认为,诉讼时效应该从受害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

  虽然大多败诉,但案件留下的经验教训很多。陈春龙认为,关键是如何调查取证,拿出让法院信服的证据,并尽最大努力让为数不多、尚在人世、年逾古稀、体弱多病的受害者,能够自主表达他们的索赔要求,进行证据收集和保存,并及时依法指定其索赔权利的承继者。

  日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南京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获得法院支持,南京市玄武区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南京大屠杀的事实。而她就同一事实在日本的诉讼则一审败诉,目前正在二审中。陈春龙认为,此案执行情况尚待关注,但此案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将继续推动国内诉讼的进展。(辛红)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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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淑琴案面临执行难题 中方律师称可采取三对策
·专家指夏淑琴胜诉案有望成对日民事诉讼重要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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