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起火后不让报警 辽源市特大火灾13名责任人受审

2006年08月31日 21:36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31日开庭审理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的13名犯罪嫌疑人。

  2005年12月15日,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7人死亡、9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00多万元。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医院发生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另外查明,辽源市中心医院在配电室改造过程中,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电缆铺设违章操作,并使用不合格电缆。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辽源市中心医院电工班班长张殿坤于2005年12月15日16时许,在医院出现停电时,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而配电室电缆出现火险时,在明确知道已发生火警后,既不报警,也不向医患人员通报火情,结果造成众多人员死伤。

  检察机关指控张殿坤涉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另外于鹤杰等人被指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缆,为引发特大火灾埋下重大隐患。辽源市中心医院原院长王绍文等人也因涉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受审。 (来源:新华网,作者:周立权、王洪波)


 
编辑:闻育旻】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