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为做好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认识,抓紧做好《程序规定》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严格执行《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安行政执法工作。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在总结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公安部对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于2006年8月24日以公安部第88号令颁布施行。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对维护法制统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抓紧做好《程序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将组织学习《程序规定》作为近期学习培训工作的重点,组织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执法一线的公安民警和分管领导认真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
通知强调,要正确理解《程序规定》的精神实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与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在各个执法环节尤其是传唤、询问、检查、采取强制措施、处理涉案财物、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等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关键执法环节,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设置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坚决防止滥用权力,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贯彻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利时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当地情况,进一步细化各种程序性、操作性的执法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通知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以贯彻实施《程序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使全体执法民警能够熟练掌握、正确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程序规定》。要认真研究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完善具体的操作规范和裁量标准,全面规范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要求,统一使用、规范制作公安行政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