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夏淑琴胜诉 律师团研究执行问题不让判决成空文

2006年08月24日 09:31

当年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之一--夏淑琴老人。中新社资料图 王飞龙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起诉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和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名誉侵权案,昨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并作出宣判。夏淑琴所有诉讼请求均获支持。判决文书生效后,中国的律师团将认真研究该案的执行问题,力争不让生效判决文书成为一纸空文。

  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法律界人士就存在一种担心:诉讼一旦胜利,还会面临判决执行的难题。

  对于记者的这个提问,“夏淑琴案”的代理律师谈臻坦言,由于目前中国与日本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议,判决的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技术难度。中国法院执行人员如果到日本执行,将面临两国法律上的问题。但是他掷地有声地表示:“虽然有障碍,但他们一定不会让生效判决文书成为一纸空文!”

  据悉,判决文书生效后,中国的律师团将认真研究该案的执行问题,目前大概有力因素如下:第一,法院判决被告要在日本的《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主要媒体上刊登赔礼道歉公告,澄清事实真相,相信这对被告会有一定的威慑力;第二,向法院申请,该案处于执行期间,如果被告一旦进入中国法律管辖范围内,就可因其有未履行的民事义务而将其扣留。谈律师充满信心地说:“总之,我们的生效判决文书绝不是一纸空文。”(吴晓锋、蒋德)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夏淑琴胜诉 日本律师团声明:法院做出了正当判决
·南京法院判决夏淑琴状告日本作者侵犯名誉权胜诉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