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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淑琴案面临执行难题 中方律师称可采取三对策

2006年08月23日 20:50

    8月23日上午11时30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起诉日本作者侵犯名誉权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的一审胜诉。图为,夏淑琴痛斥日本右翼作者的卑鄙行径。 中新社发 丁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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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3日电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23日在南京胜诉。然而,据新华网报道,由于中日两国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此案的执行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报道说,中方律师表示,将从三个方面保障判决的实质意义。

  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指出,此案胜诉无疑值得高兴,但是存在执行障碍,中国法院执行人员如果到日本执行,将面临两国法律上的问题。不过,中方律师已经在研究这个问题,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对被告进行威慑。

  谈臻表示,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三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向中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限制三被告进入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中方可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1998年,日本人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侵犯了夏淑琴的名誉。2000年,时年71岁的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两人及日本展转社,要求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主要媒体的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人民币。(王骏勇、蔡玉高)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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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声援夏淑琴市民团体代表到南京支持胜诉(图)
·夏淑琴胜诉 日本律师团声明:法院做出了正当判决
·南京法院判决夏淑琴状告日本作者侵犯名誉权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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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专题:中日关系遭遇“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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