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明的母亲黄惠珍:“就是不信她,我怕她毒死她老公,每次儿媳拿东西给孩子吃,我都尝过才给孩子吃,我都自己咽过,尝过才给吃。”
陈启明无知无觉地躺在病床上,公婆和小叔子认定,李芳桂就是想趁着丈夫没有醒来的时候把千万家产独自侵吞,而李芳桂却在无意间得知了一个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一个偶然的机会,李芳桂看到,婆婆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早在2005年6月24日作出了,同意公公陈永棠、婆婆黄惠珍和自己三人同时作为陈启明监护人的决定,而这时,离李芳桂向法院提出由自己担任第一监护人仅仅相隔5个月,也就是陈启明车祸后的两年时间。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很气愤,当时看到这样,因为我是我丈夫的太太,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们夫妻支配的,所以我认定我是法定监护人,而且是惟一监护人。”
李芳桂又惊讶又气愤,丈夫成了植物人,公婆却居然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自己一起成了监护人,而这份共同监护的决定又是怎样做出来的呢?李芳桂赶紧到居委会问个究竟。
广东肇庆市草场居委会主任林健珍:“她的妈妈就哭了,为了我儿子,我宁愿卖掉全部的家产,我都要(医)我的儿子,尽到人道主义,我们几个就商量,同意李芳桂、陈永棠、黄惠珍三人为他的监护人。”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我说怎么可以这样呢,我很气愤,当时看到这样,首先它没有经过我本人的同意,你调查里面写的东西全是反的,我没有照顾丈夫,你调查过吗?”
广东肇庆市草场居委会主任林健珍:“李芳桂可以来这里嘛,我们又找不到她,因为是这样,陈启明的爸爸妈妈是这里的居民,李芳桂也不是这里的居民,她住在香港,又没有她的联系电话,也没有什么联系方式。”
由于妻子李芳桂四处奔走,坚决不同意公公婆婆和自己一同作为监护人,2006年2月,草场居委会撤消了李芳桂、陈永棠、黄惠珍三人同为共同监护人的决定。
广东肇庆市草场居委会主任林健珍:“让我们撤销这个是很矛盾的,法院姓傅的院长到了我们办事处,说我们这样不行,你居委会不能给人家指定监护人,不能设定这个,我们也不知道。”
陈启明的父亲陈永棠:“毛泽东都说过,人多力量大,李芳桂一个人要监护很容易把钱拿走,到香港去,我觉得居委会这样相当草率,你解除你要有解除的理由,难道父母医治他儿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第一次出车祸的时候都没什么事,我说他这次肯定能挺过来。”
记者:“那到了什么时候你彻底失望了?”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现在都还没有失望过。”
“爹爹,爹爹!”
陈启明上高中的女儿天天来医院呼唤父亲,但看着爷爷奶奶和母亲的这场争斗,内心却充满着矛盾。
“我爸爸醒过来,那个场面我自己都不敢想象,像伤心,肯定会。”
尽管谁也不愿看到一家人为钱闹成了这样,但李芳桂的公公婆婆还是决心把战斗进行到底。在儿子出车祸两年后,他们曝出了一段不便外扬的家丑,媳妇和儿子分居起码有8年之久。
陈启明的母亲黄惠珍:“至少有8年,同李芳桂分居。10年前他们就闹离婚,李芳桂把我的儿子踢伤,用皮鞋踢下部,踢淤紫了,用刀砍右手,这样砍右手。”
李芳桂的公公婆婆说,就因为儿子陈启明在婚后不久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还生下非婚生儿子,李芳桂跟丈夫的关系一直很糟。所以让李芳桂单独作为儿子的监护人,他们一百个不放心。
那么,千万富翁陈启明到底有没有非婚生儿子?谁最终将获得他的监护权?他有没有苏醒的可能?婆媳之间的这场战争到底有没有赢家?千万家产最终会落到谁的手里呢?
主持人张绍刚:“故事看到这,心情很复杂。陈启明大起大落的人生,不由让我们感慨人生的无常,而之后他的亲人们上演的这出豪门恩怨,更是让我,心情越发不是滋味,家庭和睦、父慈子孝,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我们共同的道德标准,我们不愿意看到此类事件的发生。可是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普通百姓,为了家产一家人反目成仇、对簿公堂的事情还是数不胜数,感慨之余,我也在想,难道围绕家产的纠纷一定要以伤害亲情为代价吗?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有更好的答案,先回到今天的热度故事,陈启明的父母公开说自己的儿子早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这究竟是真是假?最终谁会赢得陈启明的监护权?陈启明能否奇迹般的醒来?请继续关注我们明天的热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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