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8月9日播出“豪门恩怨”节目,以下为节目实录:
2003年的一场车祸,广东富商陈启明被撞成了植物人。虽然陈启明最终捡回了一条性命,但围绕着他身后的千万家产,他的妻子和公公婆婆一家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
这位是陈启明的母亲黄惠珍,精明能干,60多岁了,还操持着几个小店铺。
这位是陈启明的太太李芳桂,丈夫出事时,她刚过40岁生日,李芳桂与丈夫90年代初自由恋爱,结婚后便辞职回家做了全职太太。
陈启明的母亲黄惠珍:“当时我就想,医疗费怎么用这么多?一个星期用了6、7万,树叶也摘不了这么快!后来我给了3万,就找人跟踪她,她自己留了1万,只交了2万,谁想到是她自己留起来的。”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那是他们想得太多了,我们毕竟都是夫妻,我们还有小孩,还有女儿,还有儿子,我从头到尾都是当他们是一家人,他们简直把我当外人。”
主持人张绍刚:“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参与的新闻。躺在床上的这位名字叫陈启明,提到这个名字,在肇庆很多人都知道,在当地也是个名人,为什么呢?也是身家过千万的房地产开发商,但是三年前,因为一场车祸,曾经叱咤风云的陈启明就变成这样了,失去了语言能力,失去了行为能力,变成了一个植物人。他好好的时候家里面也和睦融洽,变成这样之后呢,家里面立刻变得是针锋相对,刀光剑影。陈启明自己的老婆和他的父母,也就是儿媳妇和公婆之间,从简单的对峙到后来变成了对簿公堂,绝对是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豪门恩怨。来看一下今天的热度故事。”
陈启明发生车祸后,妻子李芳桂辗转于香港、广州、肇庆三地医院照看丈夫,希望丈夫能够苏醒。但是,一年过后,李芳桂却发现,小叔子陈启华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他们的那个弟弟,身边发现很多豪华的东西,好像奔驰汽车有两部,他原来开的本田汽车又送给了他的妹妹。我觉得挺奇怪,我说我拼命抢救丈夫,这里要钱,这里怎么这么多豪华的东西?”
这就是李芳桂的小叔子陈启华,现年40岁,无固定职业。哥哥陈启明未出事前,他跟着哥哥一起做事,李芳桂感到纳闷,一向简朴的小叔子怎么突然变阔了?心存疑惑的李芳桂跑到房管部门一查大吃了一惊,原来小叔子在一年之内,把丈夫出事前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转的转,卖的卖,已经所剩无几。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卖多少你也应该跟我说,你什么都不告诉我,卖了钱去哪里,也没有跟我说。”
陈启明的弟弟陈启华:“不要说我卖多少钱,哪怕我卖一分钱,你已经委托了我,都是我的权利。”
直到看到这份授权委托书,李芳桂才想起来,丈夫出事后的两个月,公公婆婆找到她说,她一个女人家,既要照顾病中的丈夫,又不懂经营,不如全权委托弟弟陈启华来经营丈夫名下的房地产。李芳桂说,自己心想反正是一家人,于是就在委托协议上签了字,但李芳桂没有想到,小叔子没打一声招呼就把他们的夫妻财产给卖了,而她却分文未得。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好像电视剧里面发生的事情都发生在我身上,我觉得他们一家人密谋霸占了我们夫妻的财产。”
陈启明的母亲黄惠珍:“说瞎话,这些瞎话都信,这个女人很狡猾的,当初我真的不知道。”
陈家人又提出,就算房地产登记的是陈启明的名字,但实际上房地产是陈启明父母兄弟一家共同经营的,李芳桂作为儿媳,凭什么也要来分财产呢?
陈启明的父亲陈永棠:“我们是家族生意,并没有分开的,当时是我们公婆一手创立出来的,明湖花园不是说是哪个人的,我都出资53万元。”
陈启明的母亲黄惠珍:“她老公花钱大手大脚,还拿了我好多钱,我做了20多年生意,两公婆每天晚上做到晚上十二点,凌晨一点,我每一天都这样做的。”
陈启明的妻子李芳桂:“我说老公,你创造的事业给你弟弟毁了。我说你快醒来吧,醒来看一看。”
陈启明的母亲黄惠珍:“你老婆不理你了,你发高烧,她都回肇庆,不在广州陪你。你知不知啊?以前在广州医院医,她都把医你的钱藏起来了,你知不知啊?”
自从陈启明出了事,一种不信任感在公婆和儿媳甚至是小叔子和大嫂之间加速蔓延,让公婆一家觉得儿媳李芳桂有独吞财产嫌疑的是,2005年1月,李芳桂向法院提出判定,丈夫陈启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自己担任第一法定监护人。
陈启明的弟弟陈启华:“从这件事上,我家里人就看出我大嫂是怀有什么用心,她为什么会启动这个诉讼官司,她就是冲着用我哥名下登记的财产而已。”
陈启明的父母提出异议,法院作出判定,陈启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法院对监护权没有作出判决。至于为何不对此作判决,判决书上没有做进一步说明,而这场官司过后,婆婆和儿媳更是互不信任,各自请了一个保姆,24小时照顾陈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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