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你遭遇过性骚扰吗
“你遭遇过性骚扰吗?”昨日,记者在长沙街头拦截了几位女白领,一位张姓小姐当场向记者诉起了苦:张小姐自诉是某事业单位的文员,与她同办公室的一位男同事不但随时随地在她面前说极其恶心的黄段子,而且经常公然对她强行搂抱,当其他人不在的时候,更多次试图强吻她,以致张小姐心里阴影重重,看见这位男同事第一反应就是想逃走。
但记者从省、市妇联了解到,虽然近年来妇女的维权意识大大提升,妇联系统受理的信访投诉包括家庭暴力、文化教育、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等,维权领域和范围都比以往扩大。但截止目前为止,省市妇联接到的性骚扰投诉率几乎为零。但是,“零投诉并不意味着没有性骚扰,从我们听到的和感受到的来看,性骚扰肯定是存在的。”省妇联权益部一位工作人员直言。
女人为什么保持沉默?
“主要是还没有维权意识,不知道有这个维权渠道。”省妇联工作人员分析说。在信访投诉档案中,没有专门的“性骚扰”这一名词。不少女性都不知道遭受性骚扰可以维权,更不清楚维权的渠道。
“如果揭发或者起诉的话,面子上肯定受损,我这么年轻就摊上这种事情……而且时间、精力也很有限,能不能胜诉还是个悬念呢。”张小姐的隐忍心理也是多数遭受性骚扰女性的共同心理。
“性骚扰多数情况下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缺乏实物证据,取证困难。且多数受害人害怕在升学、就业、提职、涨薪或者其他利益方面受到损害或者受传统观念影响而不愿声张。”接受过几例关于性骚扰的相关咨询,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龙指出。“公共场所的性骚扰是偶发性的,而职场性骚扰是长期性的,对当事人精神伤害的程度更强。因此,用人单位的规定往往会在实际操作中比国家的性骚扰法律规定更有效用。”律师李静龙说。
“用人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建立切实可行的反性骚扰的制度。”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段成钢拿出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读本说,这些制度包括:明确解释哪些行为构成被禁止的性骚扰行为,建立有效的举报途径及举报程序;规定有相应的反报复措施,保证举报的员工不会受到报复;要建立及时高效的调查程序,接到举报后要首先确定是否有性骚扰事实存在;一旦确认性骚扰存在,必须给予骚扰者严厉的单位内部处理。(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薇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