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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警方公示打架成本:想打人,先想想代价

2006年07月31日 11:26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乌鲁木齐晚报报道,日前,乌鲁木齐新市区公安分局河南路派出所的公示栏上出现了警方为打架核算的一笔成本账。据了解,这种由派出所公示打架成本的现象在乌鲁木齐市尚属首次。

  河南路地区个体户王某前不久因买卖纠纷将他人打伤。经调查取证,警方对王某的行为作出裁决:因殴打他人、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对王某行政拘留20日、处1000元罚款。

  河南路派出所在公示的打架成本中这样写道:王某辛苦一天,平均每天可挣人民币50元,一个月最多可挣1500元。王某因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被行政拘留20天,这样王某在行政拘留期间就损失1000元,再加上罚款1000元,共损失2000元。

  同时由于殴打他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其赔偿的计算方法: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另外,如果殴打他人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势为“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234条之规定,轻伤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可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据了解,该派出所自从公示打架成本后,以往每个月可受理60至70起打架纠纷案件,现在减少了50%。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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