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市明:拳王还是K歌王 最爱唱《十七岁的雨季》
2008年08月25日 11:30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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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北京奥运会拳击比赛的最后三场决赛在北京工人体育馆打响。在男子轻量级(48公斤级)决赛中,中国选手邹市明以1-0战胜蒙古选手获得冠军。这枚金牌是中国拳击奥运史上的首枚金牌,也是中国代表团在本届奥运会上获得的第50枚金牌,蒙古选手普列布道尔吉·塞尔丹巴获得亚军。 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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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所有中国运动员一样,邹市明的业余生活非常简单,基本上都是训练场——宿舍——食堂三点一线。邹市明的母亲宋永慧告诉记者,拳击队一个星期只有星期天可以出去逛逛街,平时根本没空出门,再加上如果有伤病,还要牺牲休息时间去治伤,这样实际上邹市明的生活圈子非常小。
不过宋永慧向记者透露邹市明非常喜欢唱歌,有空的时候会和队友去唱卡拉OK,而回家的时候,全家三口也会出去唱歌。宋永慧回忆邹市明小时候最爱唱的一首歌就是林志颖的《十七岁的雨季》。那个时候家里有音响,邹市明就经常自己一个人唱。“不过现在再让邹市明唱他就不愿意了。”宋永慧笑着说。不过邹市明自己却笑称自己唱歌堪比“澡堂歌手”,只能说自己比一帮哥儿们好一点,每次队友之间有谁过生日,或者遇到什么高兴的事情,邹市明总和大家一起去KTV唱歌,那个时候大家就纯属热闹,所以每次结束时地上总会一片狼藉。除了唱歌,足球、鼓手、DJ、衣服,这些都是邹市明的爱好,他是个喜欢看热闹的人,也非常愿意与外界交流,平时在自己的博客中,喜欢与自己的朋友们聊些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同桌欺负“小姑娘”邹市明
1.64米,体重48公斤,这对于小姑娘来说,也是苗条的身材了,而邹市明就恰恰是这个身高和这个体重。再加上一副清秀的面庞,拳坛冠军从小就常常被误认为是个女孩子。这种文弱让邹市明小时候没少受欺负,拳王的左眼角至今还留有一个斑点状疤痕,而这个疤痕不是他在拳击场上留下的“纪念”,而是上小学时因为争夺“三八线”,被同桌的她给收拾了的结果。“小的时候,真的性格太软弱了,现在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很不可思议。”邹市明笑着说起同桌的她。
身高不够高,身体又不够健壮,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父母也开始担心,怕小邹市明就这么被欺负着长大。于是,在他13岁的时候,邹市明被送去学武术。“爸爸妈妈就是希望我能够强身健体,可是我却不是很喜欢武术,也许是缘分吧,我一见到拳击就喜欢得不得了。”邹市明说,“拳击更具爆发力,也更自由,我爱上了那份自由的感觉。”就这样,邹市明一边告诉父母自己还在练习武术,一边已经偷偷学习起了拳击。从那个被欺负的“小姑娘”变成今天领奖台上的拳王,邹市明已经圆了自己的奥运梦。而接下来,他将飞向更广阔的天地:“我喜欢这种面对面的对抗,这才是男人的运动。往拳台上一站,我觉得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所有的目光都在关注着我,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晚报奥运报道联盟)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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