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马术严守品牌广告规章 观众不能穿广告衣
2008年08月03日 0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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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八月二日电 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八月二日表示,在香港举行奥运马术比赛期间,所有观众及参赛者均须遵守奥运会的品牌保护及广告宣传守则。
假如观众穿着的衣服或佩带的饰物上出现大面积或明显的广告信息,场馆方面可能会要求观众除下或遮盖它们。但衣物上的一般品牌不会有问题。
据了解,“奥运会的守则”不仅适用于参赛者,观众和主办城市亦须遵守这些守则。
奥运会的守则明确禁止在奥运场地的观众席范围内作广告宣传。守则还包括不得于体育馆、场地及其他属于奥运场地的比赛区域展示任何形式的广告或宣传;亦不容许于体育馆、场地或其他举行赛事的运动场展示商业装置和广告标志。
香港特区政府在过去一年做了大量工作,向商界及广告商宣传有关北京二○○八年奥运会“公平营商”的重要性。大部分香港公司和企业已尽责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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